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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9 浏览次数: 197
各学院(部):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文件精神和我校“新经管”发展战略,规范本科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全面落实质量监控体系,强化质量意识和教学责任感,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各教学单位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 年 5 月 6 日-5 月 14 日(第 10-11 周)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无意识形态等方面问题;
 (二)人才培养等相关文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相关文件的贯彻与落 实,以及各院(部)普通本科生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三)前半学期教学工作状态及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教
师课堂教学情况、教学相关档案材料,如教材、教学大纲、教案
等;学生的学习情况等;
 (四)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五)2017 级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六)相关教改课程教学情况;
 (七)2018、2019 级学科竞赛学分获取情况;
 (八)专业导论、专题讲座类课程开设情况;
 (九)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情况;
 (十)学院(部)实习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情况。
三、检查方式及阶段划分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学院自评自查、学校教学督导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等三种方式进行。
 (二)阶段划分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学院自评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各学院(部)应当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邀请联系校领导、校级教学督导、院级督导员参加,充分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教风、学风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各学院(部)应在全面总结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 1),并于 5 月 17 日前将附件 1
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送jwcddypgzx@126.com;
   2.第二阶段,学校教学督导专项检查。主要针对国家级与省
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重点质量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专项督
导检查;
   3.第三阶段,学校检查组抽查。学校安排检查组对各学院(部)教学情况进行随机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