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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汇编

二〇一一年九月

前言

我院前身为经济学系,成立于1994年,后与金融学系合并为经济金融学院,20081月,独立设置为经济学院。为适应学院建设与发展需要,从2010年开始,我们着手学院规章制度的汇编工作。目前汇编的50多个制度,有在原有制度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也有因工作需要新制定的。制度内容涉及全院工作的各个方面。

现在汇编的这些规章制度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实际制定的,是学院规章制度的汇集,也是各系别开展工作的规范要求。因此,我们希望《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院制度汇编》的编印,能够为学院今后工作提供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指导,使依法治院落到实处。

现在汇编的制度经院党政联席会、院教授委员会研究通过正式印发,由于时间所限以及学院的发展,《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院规章制度汇编》可能存在疏漏,我们真诚希望大家提出宝贵意见,以使学校制度不断完善。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院二○一一年九月

目录

党建管理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 1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4

分党委工作实施办法. 6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10

分党校工作实施细则. 16

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18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级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23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4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27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28


教学科研管理

  

经济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33

经济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办法. 35

经济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办法. 37

经济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38

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40

经济学院调课的规定. 43

经济学院学生成绩填报规定. 44

经济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制度. 45

经济学院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与管理的意见. 46

经济学院教学研究(教研室活动)制度. 47

经济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48

经济学院教材选用规定. 50

经济学院教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52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教学课程组管理办法. 53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课程组名单. 57

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61

经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68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70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教师职责. 73

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管理规定. 74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制度. 75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守则. 76

经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77

经济学院系主任工作职责. 78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职责. 79

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80

经济学院教师和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81

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 82

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83

经济学院关于建立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规定. 85

经济学院新任教师试讲制度. 86

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培养制度. 87

济学院试卷命题的有关规定. 88

经济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暂行规定. 90


团学管理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章程. 91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94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98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99

经济学院学生英语等级考试目标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99

经济学院学生考研目标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101

经济学院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102

经济学院社会服务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103


行政管理

  

经济学院工作职责. 104

经济学院领导例会制度. 105

经济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106

经济学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08

经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09

经济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10

经济学院系级工作条例. 111

经济学院资料室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114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工作制度》,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集体领导制度

()党委要坚持集体领导。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党委任何成员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委报告。

()发扬党内民主,活跃党的生活。要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党委会上讨论问题,要敢讲话、讲真话,反对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等自由主义。党委每个成员都要自觉维护党委的团结和威信。书记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党委各成员之间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团结合作。凡属全局性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内通报。

()党委成员要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切实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决反对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必须坚决执行党委会的决定,不准各行其是。要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富有创造性地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

第二条学习制度

     ()党委的学习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历史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成员一般包括党委委员、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党委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时间不少于一天。要用党委中心组的学习带动和指导全校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学习。

()校党委委员在任期内,均要脱产接受一次中央党校或国家高级教育行政学院、省委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党委要安排培训计划,保证上级党组织下达的调学任务的完成。  ()党委中心组成员除参加有组织的学习外,还应结合实际,坚持自学。

第三条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议由书记确定议题、召集、主持,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会前应征求党委委员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突出重点,确定好议题。

()党委会议应定期召开,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天通知各委员,以便做好准备。凡须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有关部门应提前与党委办公室联系。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党委会议不予讨论。

()党委会议必须有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对重大问题进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的方能生效。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要请假。

()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凡属应该保密的,不准向外传播。严禁把党的秘密泄漏给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该知道这种秘密的人。违者应严肃查处。

()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任务是:汇总议题,并报会议主持人;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通知参加会议的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编发会议纪要;督办党委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的落实。

()党委成员对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要按照党委会的分工具体组织落实。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要向党委报告。因故未出席党委会议的党委成员,由党委指派专人负责向他传达。

第四条干部工作制度

()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校党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学校党政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办事的原则。

()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根据不同岗位实行委任、选任、考任、聘任等形式。不论何种形式,均实行任期制。

()党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必须严格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

()对于干部制度改革、干部任免、后备干部选拔等有关干部工作的重要问题,都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会决定干部的任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不准临时动议,仓促决定干部任免事宜。严禁以领导人传阅圈批,个别商量审批、个别领导人用组织名义审批或个人决定提拔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认真抓好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协助上级干部主管部门做好校级后备干部工作。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调整、管理等项工作。党委每年要讨论一至两次后备干部工作。重视妇女干部、非党干部的培养选拔。

()对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由校党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确定。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第五条联系群众制度

 ()党委要坚决贯彻党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决定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时,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论证,使党委的决策符合党的政策,代表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切实转变领导工作作风。党委成员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接触师生员工,和群众交朋友,向他们了解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党委成员要分别与院、部、处等基层单位建立联系点,掌握第一手材料。要坚持听课制度和联系学生班级制度。对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好解释工作。

()精简会议和文件,尽可能实行面对面的领导,把具体问题解决在下面。对可以合开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小会能解决问题的就不开大会。各部门召开的一般业务性会议,除分管的校领导必要时参加外,其他领导不要陪会。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减少领导干部迎来送往等礼仪性活动,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以及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向他们通报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吸收他们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发挥他们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作用。

第六条廉政制度

()校党委成员必须执行中央和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严禁以权谋私,在住房、乘车、职称评审、招生、就业,以及人事、财务、物资采购与管理、基建维修等方面必须按有关规章制度办事。

()严禁收受其直接管理或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到本单位及下属部门报销应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禁止参加用公款进行的高档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

()严禁利用职权或纵使其配偶、子女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从中谋取私利。  ()自觉接受来自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为师生员工做出表率。

第七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学校党委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检查总结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执行党委决议,按照党委分工履行职责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团结,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每次民主生活会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进行。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省委教育工委同意。

()民主生活会前的准备工作有: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主要议题,每个成员分别进行准备;开展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校党委或委托纪律检查委员会、组织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整理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并在会上通报;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提前5天报告省委教育工委。

()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因故缺席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员。

()民主生活会要确定专人记录,并备专门的记录簿。记录要认真,内容要完整、准确。民主生活会后10日内,要向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应视情况用适当方式通报或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提高党委会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同党中央、省委和学校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党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

第二条会议召开

1.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2.召开党委会前,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学校办公室应把确定的会议日程、议题提前通知党委委员并负责会议记录。

3.党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以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成员为学校党委委员,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4.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重要问题、作出重要决策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5.党委会在讨论干部任免、奖惩、政审等事项时,凡涉及委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亲属,该委员必须回避。

6.建立候会制度。除会议成员和全程列席人员外,其他与会人员应按学校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另室候会,在讨论有关议题时方可与会,当该议题研究结束后即离开会场。

第三条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决定、指示,部署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学校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方案措施。

2.研究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及学期工作计划。

3.讨论决定学院建设、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全面领导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讨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思想教育、政治理论教育等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5.研究决定学院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干部队伍和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校风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有关问题。

6.审批党的总支部、支部委员会的组成,接收新党员,决定党的工作的奖惩。负责教职工出国、进修、提职、晋级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7.研究决定学院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处、科级干部的任免;研究决定后备干部人选。

8.听取党委部门及纪检、工会、共青团、离退休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研究决定其有关问题。

9.研究学院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10.研究决定需要提交党委集体讨论的其它事项。

第四条议事程序

1.党委会议原则上按会前确定的议题逐项商议,不得搞临时动议。如无特殊情况,不研究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2.主持人或有关领导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部门负责人作具体的汇报,并负责回答提出的问题。

3.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出席会议的成员要畅所欲言。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对会议所列议题提出书面意见。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一般性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集中,作为会议的决定或决议;比较重大的问题,如果意见基本一致可进行口头表决,决定干部任免一律实行票决制;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较大分歧议题的决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委会讨论表决。

第五条决议贯彻

 1.会议作出决策、决议,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有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一般由书记、副书记或党委委员组织落实;有关行政方面的,一般由院长或副院长组织落实。

2.可由有关职能部门、院(部)直接办理的一般会议决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学院办公室并向院党委书记汇报。对党委会重要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则由负责落实的领导向党委会汇报。

3.各有关单位在贯彻落实党委会决议过程中,学院办公室有协调和督办的职责。

第六条会议纪律

1.出席或列席会议的成员,要准时到会。应到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告知学校办公室。

2.会议成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允许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但会后不能发表与集体决定相悖的个人意见。

3.会议讨论的事项,除按规定履行职责授权传达外,其他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传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

4.会上分发的密级文件或材料,会议结束时由学院办公室及时收回。







分党委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善党对学校的领导,加强基层党委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院党委是党在高校的基层组织,是高等学校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决议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后勤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出更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必须把党委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

第三条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本着便于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原则设置。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一)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系设置。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系,可两个或几个系共设一个党支部;教师党员人数少的学院(部)也可只设一个党支部。

(二)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系或年级设置。高年级要努力做到党支部建在班上。

(三) 凡新设置党支部或撤并党支部,必须由学院党委会提出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查批准。

(四)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选出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和支部委员都要报党委组织部批复。

(五)党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3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等。正式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

(六)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可设若干党小组。党小组设组长1人,在党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党委的各项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按时收缴党费等。

第三章党委会的主要职责

第四条党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师生员工,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三)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关心群众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团结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进行革新和创造,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本年级所担负的工作、学习任务,推动学校改革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制定委的发展党员计划;制定措施,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努力壮大积极分子队伍;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第五条根据高校教师、学生、机关、后勤等党支部的特点,除了以上共同职责外,还应具有各自不同的职责:

(一)教师党支部支部员会要支持系主任的工作,经常与系主任沟通情况,对系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师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决定本系的重要问题;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增强他们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心,定期了解和掌握教师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的任务,并按时进行检查。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和学生思想情况分析会,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际需要,及时提出改革的措施和方法,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二)学生党支部要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扩大党的积极分子队伍,按照党员标准发展党员。具体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和班支部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思想教育、毕业分配、遵守校纪校规和树立良好校风学风等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使之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章党委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党委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主持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并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二)检查党委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三)抓好党委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自身建设。

(四)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履行书记职责。

第八条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和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党支部改选的准备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做好党员奖惩的材料准备工作,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奖励或处分的建议。

(三)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了解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掌握他们接受组织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的具体表现,提出发展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四)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

第九条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了解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意见,拟定党支部的学习计划。(二)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党支部决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采取具体、生动、形象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四)组织或协助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条纪检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二)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廉洁勤政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三)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具体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

(四)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

(五)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经常了解并向党支部和上级组织如实汇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第十一条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具体落实统战政策,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经常广泛地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上级组织反映,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青年为员的主要职责

(一)指导共青团和青年、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工作、生活。

(二)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督促团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热爱本职工作。

(三)协助组织支部员培养教育团组织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第五章党委的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学习制度

党委要定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集中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1天。

第十四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委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讨论吸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审查党费收支情况;审查和鉴定党员,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增补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党课教育可根据情况安排,一般两个月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安排。

第十五条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委委员会每学期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检查每位委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并有专人记录。

第十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本着从严治党的方针,党委应按照校党委的布置,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评议一般要经过学习教育、自我批评、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阶段。评议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分清是非,提高觉悟,增强党性。

第十七条联系群众制度

坚持与工会、共青团、党外群众、入党积极分子、学生班级和其他群众社团等建立联系。通过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密切党群关系,加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第十八条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 

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要严格坚持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经考察,已接受培养教育一年以上的优秀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的,不得发展入党。

第六章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中共安徽财经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

第一章 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全国和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人才强国战略和党管人才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把吸收大学生和教职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程序,同时实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正。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二章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和程序

第六条发展党员工作要有长远规划和学期计划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省支部教育工支部提出的“到2007年,努力使我省本科高校的学生党员比例平均达10%左右”的目标要求,结合经济学院党委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总体规划及每学期的发展计划。

()各党支部每学期要根据院党委下达的发展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党支部要根据党委计划,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研究制定本支部每学期党员发展计划,并确定名单,经党委审批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并保证计划完成。

() 发展的重点要放在二、三年级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

() 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第七条做好扩大积极分子队伍工作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激发他们要求入党的积极性、自觉性,做好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工作。

()要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交任务压担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做好扩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工作。

()要按照政治上引导,业务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的工作思路,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把握发展党员标准,积极做好在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凡要求入党的同志,须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入党的态度;二是个人的政治、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三是今后努力的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四是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28周岁及以下的非团员同志应先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然后才能申请入党(对团龄没有要求)。

() 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在半个月之内找他们谈话,予以鼓励,同时审查入党申请书是否符合要求。对申请入党的学生,要组织他们参加班级的“三学”小组。

() 对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凡是对党有一定的认识,懂得党的基本知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思想、学习、工作各方面表现较好,作风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党组织要根据其一贯表现,及时把他们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后,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简明情况登记表》,经党总支审核同意后,于每学期初报党支部组织部,以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上的名字不得更改,如有更改,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第八条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与考察

(一)教育内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及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同时,要重视对他们进行形势和热点、难点问题的剖析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及党员的义务、权利和国际、国内形势等,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教育方法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定期进行培养考察;吸收他们参加分党校、校党校的学习培训;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让他们参加一些党组织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使他们得到锻炼和培养。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廉洁自律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其是否真正端正了入党动机,是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应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认真记录考察情况,如实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中的“谈话、考察记录”栏内。(四)考察方法主要有:日常考察——在日常生活、学习或工作中考察其表现;任务考察——有意识地分配一些工作任务考察其表现;活动考察——让其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了解其思想反映及表现;关键考察——考察其在重大事件、关键时刻的态度和行为。要从政治辅导员、班级和寝室同学处了解,也要从与他们一起工作的其他学生干部处了解,要全方位、多渠道地进行考察。

在考察的基础上,党支部每半年要对积极分子的整体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及时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中的“支支部会对培养对象半年来的综合评价”栏内。针对培养对象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九条确定发展对象

(一)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经班支部会、团支部和政治辅导员推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支部会(不设支支部会的为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发展对象简明情况登记表》,于开学初(上半年在315日以前,下半年在915日以前)报党支部组织部。

()发展党员以政治思想表现为主,考虑到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为体现党员的先进性,对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提出以下要求:

(一)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且参加过分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大学二、三、四年级学生在发展入党前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前二分之一;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课成绩应在75分以上,且所有课程成绩75分以上的门数应大于75分以下的门数;

(三)大学二、三、四年级学生应获过两个单项奖以上奖项;硕士研究生至少应公开发表一篇论文(一年级第一学期入党时除外),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及格(美术学、专门史专业298分以上,其他专业425分以上);

(四)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五)团支部推优超过半数;

(六)没有违反过校规校纪。

对于有一门课不及格的,补考及格后须获得四个单项奖以上奖项,重修及格后须获得校三好以上奖项;有两门课不及格的,补考或重修及格后须获得两个校三好以上奖项。

大学一年级学生,入校前已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且一上的学习成绩平均80分以上,可在一下列为发展对象。

大学四年级学生毕业前的党员发展,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相关规定执行。

对来自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如各方面表现优秀,学习刻苦勤奋,所学课程没有出现不及格现象,可由分党委写出书面报告,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

若在政治思想方面特别优秀,有见义勇为等突出表现的,可作特殊情况考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1.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满一年者;

2.团支部推优不过半数者;

3.未列入发展计划者;

4.违反校纪校规被通报批评或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者;

(五)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内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对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的态度;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包括(1)本人简历。(2)政审中提出的问题。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说明是本人交待的还是被组织查出的或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是否作出结论或进行过处理。(3)调查的结果。写明经调查已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的问题或疑点。(4)结论意见。对查证结果综合分析后,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程度、性质及本人认识,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政审方法:考虑到大学生的经历比较简单,对他们本人的政审可适当从简。对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情况可采用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档案和其它有关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函调或外调等形式调查。在党支部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和其他有关材料、找发展对象所在单位有关人员了解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

政审人员:应由党性强、作风正派的正式党员担任。

政审要求:全面了解情况,不随意扩大审查范围;不带框框,不偏听偏信;保守机密;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调查情况,不歪曲或隐瞒事实真相。

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六)发展对象要接受短期系统集中培训。培训由校党校负责,主要是深化理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学习结束举行闭卷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因特殊原因缺课的,要布置他们自学规定教材,但必须参加结业考试。没有经过培训及未取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七)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材料仔细审查后,须报党委预审再报校党委组织部复审。

审查的材料主要有:入党申请书、书面思想工作汇报(每季度一篇)、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登记表、团组织推优表、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公示情况登记表、奖惩材料;机关党总支和教工党支部要对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两年来的年度考核情况,教学、科研情况作出说明。

第十条预备党员的接收 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一名正式党员不宜同时做几名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因学生党支部中的正式党员较少,党总支可指定本总支中教工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任务:(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详细地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二)填写入党志愿书。已被确定的发展对象,要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入党志愿书》,支支部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递交支部大会讨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本着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根据要求逐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不得有任何隐瞒或伪造,没有内容填写的项目要写“无”,不能留有空项。要用蓝黑或黑墨水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三)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议

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到会,被接收对象及介绍人必须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2.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未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不能开会;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也应改期召开。

3.在同一个大会上,如讨论两位以上同志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4.入党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

5.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支支部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考察情况。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其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 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表决时申请人不必退场。

7.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8.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是:写明召开支部大会的年、月、日,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及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支部书记签名。

(四)上报审批

1.上报党委。支部大会通过吸收申请人入党后,党支部要将入党的一系列材料整理好,报党委审议。党委要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对支部大会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审议时间距支部大会通过决议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党委审议后要将入党的全部材料及时报校党委组织部。

2.审批前谈话。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经党组织指派代表组织的同志)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为对申请人的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校党委组织部汇报。此项工作应在一星期内完成。

3.党委审议 (审批)。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签署后,校组织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院党委。

4.党委接到预备党员批准通知单后,要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并通知本人。

5.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一定要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肯定优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鼓励其继续努力,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验,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第十一条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教育、考察的方法

1.党委应及时同预备党员谈话,向其说明预备期从何时算起,编入哪个党支部(党小组),党的生活制度和交纳党费的规定等,同时要针对其存在的缺点,指明努力方向,分配一定的任务。

2.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可由党支部组织部或各党总支组织举行,一般安排在每年七月一日。程序是:唱《国际歌》、预备党员宣誓、领导讲话、预备党员向党表决心。

3.介绍人(联系人)、党支部(党小组)要坚持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4.坚持汇报制度。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更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做到每季度向党组织写出思想工作汇报,以便及时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5.校党校要对预备党员进行再培训。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时,应主动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主要内容为:入党时间;预备期满时间;预备期间的表现;入党时存在的缺点及克服情况;存在的不足;今后的打算。

2.对预备期满未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组织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们,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和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留在党组织内的,或经党组织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3.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要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条件、群众座谈会意见、公示等情况,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继续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且只能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一般不能少于半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将决议报党支部审批。

学生预备党员转正时,党支部应注意以下情况:

(1)在预备期内,如有一门课程重修后及格的,应延长预备期半年;如有二门及以上课程重修后及格的,应延长预备期一年。

(2)在预备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党委批准按期转正后,党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5.未被批准按期转正的,党委一定要与本人谈话,指出缺点,要求他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延长期满后转正。

(三)入党材料归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党员毕业或调动工作时,应将其组织关系和档案及时转至调入单位党组织。

由学院(部)党委保管的学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已列为积极分子的学生入党材料、写过入党申请书但还没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的材料,在该学生毕业离校前,党委要及时转交学生处,以便随其档案尽快转至用人单位。教工预备党员、教工积极分子、写过入党申请书的教工调动工作或外出就读时,党委应将其入党材料转交人事处,以便随同档案一起转至其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三章纪律与监督

第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以党委委员会或党支部委员会代替支部大会表决接收党员;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发展党员;

(三)不准个人指定发展党员;

(四)不准在毕业或调动工作时突击发展党员;

(五)上报审查的材料不准有隐瞒、捏造或歪曲事实真相等弄虚作假现象;

(六)不准个人许愿,或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七)不准搞不正之风。

第十三条发展党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党委、组织部或纪检部门举报。党委将根据事实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处分。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受理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检举、申诉,制止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履行检查、监督的职能。校党委组织部设有发展党员工作意见箱(组织部网页中设有部长信箱)、举报电话,并有专人负责受理来信、来电和来访,同时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四章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五条过去有关学校发展党员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分党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分党校在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扩大培训面,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分党校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校党校的指导,主要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办学力量较强的分党校,可充分发挥其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对本单位党员(预备党员)的教育培训。 

第三条分党校要贯彻“学习理论,提高认识,联系实际,增强党性”的办学方针,教育学生懂得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学校建设一支数量足、质量高、作风正、能力强的学生骨干队伍。

第四条根据校党委和校党校的教育培训要求,结合分党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第五条各分党校在办学过程中,要注意积累、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保持与校党校的联系,反馈办学信息,反映学生意见,完善办学机制。

第六条各分党校负责推荐发展对象到校党校参加培训。

第二章教学要求

第七条院党委要把分党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分党校培训工作。

第八条要按照“安排周密,内容完整,形式多样,时间保证”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对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要求及时间、地点作出具体规定,并报校党校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要认真组织教学活动,讲究教学方法,严格教学纪律,注重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条课堂教学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力求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提高教学效果。第十一条每学期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每期时间不少于12学时,其中教师授课和观看电视教育片时间不少于10学时,考试2学时。培训结束,每位学员要写出一份学习心得,存入本人入党材料。

第十二条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通过培训学习,使学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员条件及入党的基本程序有较明确的了解和认识,以增强他们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学习、工作和其他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和骨干作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十三条授课教师应从党龄长、党性强、有较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和专业教师中聘请,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入学条件和程序。分党校要分期分批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参加分党校学习的学员应该是:入党积极分子,政治思想觉悟较高,学习成绩优良,团结同学,作风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学生。培训人数由各分党校根据学员条件和本学院(部)实际情况确定。入学程序是:经班级团组织和政治辅导员推荐,学生党支部批准;填写分党校学员培训登记表后,报校党校备案。

第十五条统一培训教材。培训教材由各党总支先收缴教材费,由校党校统一购置后发放。

第十六条统一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党员的条件、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和入党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统一结业考试。分党校学员学习期满要参加结业考试。试卷由校党校统一命题,采取闭卷形式组织考试,监考人员由各学院抽调老师组成,校党校将组织人员巡考。结业考试不及格者不予结业。凡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议所在学院(部)党总支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第十八条统一核发结业证书。培训结束后,分党校根据学员考勤情况,学习小结,结业考试成绩等各方面考核结果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报校党校统一编号,核发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各分党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考勤。党校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按时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要加强自学,提高学习实效。分党校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勤制度,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参加党校结业考试,不能结业:(1)无故旷课1次;(2)请假2次;(3)迟到早退2次。 

第二十条向校党校推荐学员制度。各分党校要根据学生的一贯表现及在分党校培训期间的学习态度、考试成绩和校党校的入学条件,向校党校报送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名单。校党校学员必须经分党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分党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分党校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培训情况登记表(含学员基本情况、出勤情况和考试成绩)、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要立卷归档,于学期末报校党校,作为分党校评先创优的依据。 

第四章对分党校的考核评估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校党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对分党校的考核、评估办法。

第二十三条校党校将定期对分党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对评出的先进分党校和分党校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关于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我院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加强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党员先进性教育,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和对党员加强监督,使广大学生党员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思想更趋成熟,成为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合格共产党员。

第三条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方面,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二章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四条切实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

()合理设置学生党支部,使学生党支部成为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

1.支部的设立要有利于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有利于支部作用的发挥。根据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 

2.党委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学生党支部。根据一年级班级有党员,建立一年级学生党小组;二年级班级有党小组,与一年级的学生党小组合在一起,成立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三、四年级要做到党支部建在班上。

()建立学生党支部,要严格按程序进行,选举结果要报党支部组织部。

()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建好支部班子。高年级要遴选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的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学生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必须是正式党员,且要在政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低年级学生党支部书记仍由党总支副书记或政治辅导员担任。要健全支支部会,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都要设立支支部会;7人以下的支部一般不设支支部会,只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一名副书记。

()支部建在班上以后,学院(部)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工作的领导,由各学院(部)党总支副书记分管负责。

第五条学生党员的教育

党委、党支部要十分重视学生入党后的再教育,把对学生党员的教育贯穿于入党的全过程。要通过入党后的教育,使学生党员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理想信念,确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学生党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1.理论学习教育 

(1)教育内容: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做到从思想上入党。

(2)教育方式:强调正面灌输,要坚持看书学习,党支部要认真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参加理论学习,并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加强自学;分党校和校党校要定期集中为学生党员上党课。

2.理想信念教育

(1)教育内容:通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坚定学生党员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并引导学生党员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规律。

(2)教育方式: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关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论述,并经常开展“端正入党动机”主题教育活动,同时,还要适时组织学生党员参加祭扫烈士陵墓、重温入党誓词、听形势报告等活动。

3.艰苦奋斗教育

(1)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两个务必”的教导,坚持国情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以此教育党员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

(2)教育方式:采取“访贫”、“结对”、“讲解”、“学习”的做法对学生党员进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学生党员到贫困地区体验生活,让学生党员了解那里的群众为摆脱贫困而艰苦奋斗的情况;引导学生党员和本校或本班经济困难的同学结对子、交朋友,了解和帮助其解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聘请老红军、老干部讲述老一辈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聘请当地在改革开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讲述他们艰苦创业的事迹,请学校“两课”教师讲国情,加强学生党员对国情的了解,懂得艰苦奋斗仍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是强国富民的基本保证;组织学生党员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艰苦奋斗的有关论述,学习“延安精神”、“南泥湾精神”以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艰苦奋斗的事迹,号召学生党员学习在改革开放年代涌现出的艰苦奋斗典型人物和自己身边的艰苦奋斗榜样。

4.典型示范教育

(1)教育内容: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汪洋湖、孔繁森、郑培民、任长霞等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事迹和当代优秀大学生共产党员许志伟的英雄事迹,同时要发动学生党员挖掘自己身边共产党员的典型事例,以此影响、激励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教育方式:组织学生党员开展“看、听、说、读、写”五字活动,即:看反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的电视片或录像片;听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报告会;说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读宣传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书目;写“学先进比贡献”征文,以此使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转化为学生党员的共同行动,充分调动学生党员学习、工作的积极性。

5.形势政策教育

(1)教育内容:引导学生党员正确认识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和改革发展所处的国际环境及时代背景,全面认识和正确理解党的基本路线、重大方针和政策,激发学生党员的爱国热情,增强其民族自信心和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的历史责任感。

(2)教育方式:形势政策教育要与理论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对形势政策的理性认识;要着眼于对国内形势政策中的难点问题的阐释,帮助学生党员树立科学的改革观,确立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信心;要着眼于对国际形势变化中热点问题的剖析,增强学生党员对时代的科学认识和把握。

6.社会实践教育

(1)教育内容:有目的、有计划地为学生党员创设一定的活动情境,从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出发,组织学生党员走出课堂,走出校园,主动了解社会、探究社会、服务社会,并从中吸取丰富的知识,不断培养和锻炼他们的活动能力和综合素质。

(2)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党员带头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等社会公益活动,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义务献血活动,“三个代表”宣讲活动等,利用掌握的科学文化知识为社会服务,在现实社会的大熔炉里磨炼自己,丰富社会阅历,增长自己的才干,为将来步入社会,参加现代化建设夯实基础。

 ()学生党员教育的实施步骤

为使学生党员教育能收到理想效果,基层党组织要注意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调查分析,摸清情况。二是制定计划,明确目标。三是检查落实,增强效果。四是定期总结,不断提高。第六条学生党员的管理

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必须通过严格的党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使广大学生党员自觉服从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以便进一步增强他们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的信心和决心。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

学生批准入党以后,党总支必须在一周内将其编入相应的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学生党支部必须坚持组织生活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1)学生支部党员大会

学生党支部每三个月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学生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学生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并表决通过学生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2)学生支部支部员会

学生党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部支部员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支部重要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学生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两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根据支部的布置,组织党员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学生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

学生党支部要每三个月组织一次党课。党课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参加人员为学生支部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课的授课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2.组织生活会制度

学生党支部要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学生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支部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学校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3.学生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制度

学生党员要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对其他学生党员在思想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发生的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学生预备党员每季度还要向所在党支部交一篇思想工作汇报。

4.党日活动制度

每单周三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5.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学生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

() 党费收缴制度

1.学生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学生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2.党费交纳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 使用的规定》(组通字[19982号)的要求交纳党费。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党员,本、专科生每季度交纳党费1元,研究生每季度交纳党费3元。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制度

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根据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民主评议学生党员每学年开展一次。党支部组织部将根据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实施意见。

() 组织关系管理

1.新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1)审查入党材料。新生入学时,各党总支要通知各班政治辅导员,在审查新生档案时,如发现有入党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要将它们抽出,交给学院(部)党总支,不得由政治辅导员个人保管;入党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的,要通知他们及时交到学院(部)党总支,最后由学院(部)党总支集中将本学院(部)新生党员的入党材料交组织部审查。

(2)接转组织关系。学院(部)党总支要通知新生党员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于报到后两周内到党支部组织部接转党组织关系,不得由他人代办。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是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所开具。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的,须向党支部组织部提交书面说明。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收到后,要在有效期内到党支部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因个人原因超过有效期限的组织关系介绍信须退回原单位重新开具。新生接转组织关系工作,开学后三个月内结束。

(3)召开新生党员大会。新生入学以后,各党总支要及时召开新生党员会议,对他们进行教育,要求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

(4)做好新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经组织部审查,确认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部将通知学生党支部领取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学生党支部要负责对他们进行预备期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并按时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新生党员入学后还必须再参加校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的培训,同时,每季度还要向党支部递交一篇思想工作汇报。

(5)对不予承认预备党员身份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学生,党总支要向他们说明有关规定,作好思想工作,端正认识,加强教育,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毕业生党员接转组织关系目前存在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上级党组织没有统一规定处理办法,我校目前暂按以下办法办理:

(1)正常情况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与毕业派遣手续同时办理,各总支于620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单位和接收党组织关系单位报党支部组织部。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组织部批准后,组织关系可暂留其党总支保管,但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组织关系留校期间,要按时交纳党费,定期(三个月一次)向党总支汇报思想。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党总支提出转正申请,并回校参加由党总支安排的支部大会。

(3)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校党支部批准后,组织关系可暂留其党总支保管。回国后,经本人申请,校党支部审查批准后,可恢复其组织关系。

()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实行学生党员寝室挂牌制度

2004年开始,我校已实行了学生党员寝室挂牌制度。学生党员要对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同学的居住、上网、学习情况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政治辅导员和学院领导汇报。实行学生党员寝室挂牌制度,一方面可以提升学生党员的先进意识,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率作用,促进寝室精神文明建设,使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学生党员行为规范的监督。“党员寝室牌”由党支部组织部统一设计、制作,由各党总支负责管理。

2.实行学生党员“十个一”制度

全校的学生党员,必须做到“十个一”:每学期精读一本马列理论书籍;组织或积极参加一个理论学习小组;组织或积极参加一个学雷锋活动小组;联系一个低年级班级或学生寝室,带动同学争创优秀文明班级或优秀文明寝室;每学年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或组织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每学年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帮助一名需要关心和帮助的同学;每学期参加一次“学生党员奉献日”活动;每学期在班级或学院、学校里组织或参加一次校园文化活动。

3.实行学生党员承诺制

学生党员要向本支部全体党员和其他同学承诺要在参加政治活动,搞好专业学习,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校纪校规,密切联系同学,承担社会工作,开展公益服务,投身校风、学风建设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并接受广大师生对其承诺的监督。 

4.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每年“七一”前后,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先进活动。要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对全体学生党员进行保持先进性教育,激励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蓬勃开展。

() 党籍管理制度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党内活动三个月以上者,全校通报批评。凡无正当理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并按程序办理除名手续。

1.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者; 

2.离校后超过2年未转组织关系者;

3.出国留学党员回国后,逾期六个月未向党组织提出恢复组织关系者;

4.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者。

第三章考核和监督

第七条各党总支要采取三级考核办法对学生党员进行考核,党总支对学生党支部进行考核,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员进行考核,对预备党员进行特殊考核。考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学生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第八条表彰和处理

()表彰和处理学生党员的工作要与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相结合。

()对在党支部中被全体党员评议为优秀、先锋模范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推选,报党总支审核后,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一定场合、范围内进行表扬。按条件与程序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报校党支部批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

()在民主评议中,被大多数党员和其他同学认为是不合格的学生党员,党支部要提出处置意见,交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本人愿意改正缺点,决心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要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限期改正”期满仍未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予除名。不愿意改正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本人不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和接受党的纪律约束,要求退党的,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后,报党支部批准,予以除名。

第四章

第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级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0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院级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院党委书记、院长职责

对全院党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主持抓好院党委领导班子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应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2.主持抓好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上级党委、上级纪委和监察部门。

教育、管理和督促检查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发现有廉政方面问题的,及时批评教育;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责成有关部门认真查处。

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主持抓好选拔任用学院领导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副院长职责

主持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主持抓好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的规定》,从制度上、组织上和职责上切实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学院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

第五条学院处级以上(含处级,下同)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下同)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学院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接受教职员工监督,加强专兼职监督队伍建设,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网络。

第二章责任体系

第七条院党委和各党支部分别对学院和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㈠院党委书记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委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委各部门、单位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领导责任;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及分管部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㈡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对各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党支部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学院行政领导班子对学院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院长对学院行政序列的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院行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及分管部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十条院党委、院行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

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规则,强化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㈡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上级行政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责任目标,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㈣按照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不廉洁、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不得提拔任用。

㈤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的领导,每学期部署和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

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定期听取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

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年年底对各党支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主要责任者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十一条院党委书记、院长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㈠院党委书记、院长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要求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了解情况,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予以落实。

㈡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每年召开一次全院干部大会,传达中纪委及安徽省委、省纪委、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㈢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院党委、行政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讨论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纪委、监察处工作汇报,作出有关决定。

㈣负责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召开院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检查执行党风廉政的情况,会前听取有关意见,会上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切实搞好整改,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㈤按照上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好任用干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㈥按照校党委、行政的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制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四章责任考核

第十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

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情况。

㈡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

㈢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和组织实施情况。

㈣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责任分解及监督检查情况。

㈤领导干部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㈥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㈦支持执纪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以及案件查处和信访工作情况。

㈧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情况。㈨需要考核的其他情况。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纪委要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检查。对院党政领导成员未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职责的,应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应追究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㈠不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不研究、不部署、不检查,出了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要问题不及时处理,影响党群关系、学校和部门稳定的。

㈢对已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应该上报而不上报,应该调查而不及时组织调查,应该处理而不严肃处理的。

㈣干扰、妨碍案件调查处理,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㈤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或办案人员及其亲属的。

㈥不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顺利开展的。

以上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不予或者免除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责任追究的方式。责任追究方式分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

组织处理分为:警示;限期改正;批评;责成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降职;责令辞职;免去职务;改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责任追究的执行。凡违反本细则,应当追究责任的,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校纪委、监察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反对和预防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不断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

1.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

2.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3.要大力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三、积极探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1.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到党校、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讲廉政党课。

2.要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在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的同时,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在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手段的同时,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在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以案明纪,引以为戒。

3.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4.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积极创造条件,通过校报、广播开设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适时报道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舆论环境。四、努力把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要面向全院教职员工,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

五、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要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我院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和组织、宣传、党校办、现代教育技术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努力形成我校反腐倡廉“大宣教”的工作格局。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中共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皖发[20058)和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院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教育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

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对于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如何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重大决策,制订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近几年来,我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强化“两课教学主渠道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增加经费投入,健全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工作领域,创新工作途径,使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呈现良好格局,在推动培养高素质人才,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认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信赖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满信心。

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有利条件,也面临挑战。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曰益多样化,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日益增强。这有利于大学生树立自强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创业意识,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较差,心理素质欠佳等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一些部门和同志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办法不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环节欠缺;一些教师教学方法和手段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少数教师不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不够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仍需进一步强化。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因此,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全面提高我校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二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三是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四是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育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导作用

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要加强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宏观指导,成立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在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严格按照《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文件精神,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方案,实现新老方案的平稳过渡。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要求,整合我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资源,保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办公经费。进一步推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大学生头脑工作。加快思想政治理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要创造条件,提高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任教师学历层次、职称层次、科研能力与教学水平。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联系大学生的实际,把传授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把系统教学与专题教育结合起来,把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结合起来,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环节,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

形势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形势与政策》课程要排入教学计划,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要加强指导。党委宣传部、社科部要建立健全大学生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定期编写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材料,建立形势政策教育资源库。社科部、学工部、校团委要把形势政策报告与入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就业指导、大学生人生生涯设计等结合起来。校党政领导要经常为大学生作形势报告。科研处要把形势政策报告纳入学校学术讲座。宣传部、社科部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形势政策教育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要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学校各类人文社会科学课程教学中要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用优秀文化培育大学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的优势,紧密围绕学生普遍关心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好释疑解惑和教育引导的工作。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影响和教育学生。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到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要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觉悟。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切实加强教材管理,在讲台上和教材中不得散布违背宪法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四、创新和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1.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增强社会责任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学校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过程中,把学生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学时和学分,提供必要经费。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助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增强社会实践活动的效果,培养大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职业道德。总结、提炼我校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的特色和成功经验,继续在内容和形式上拓展与创新。积极组织大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力争建立3-5个固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不断丰富社会实践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社会实践的质量和效果,使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增强社会责任感。

2.大力建设具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要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我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加强校园文化物质基础建设,美化自然景观,增设人文景观。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积极利用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要活动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校报、校刊和广播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网络建设和管理,加强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讨会、报告会、讲座的管理,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禁止在校园内传播宗教,坚决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一切邪教活动。

3.建立和完善学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方针,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和管理,使校园网成为学生获取信息、丰富知识、学习交流的重要渠道和学校弘扬主旋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建设我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进一步完善校园主网站、校园新闻网和各二级网站的建设,在网上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就业、心理咨询等服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研、艺术和娱乐等活动。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的管理,防止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

4.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大学生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大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注重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学工部、教务处要制订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总体教学计划,开设选修课及举办各种针对性的讲座和辅导报告会。进一步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与地方心理疾病诊疗机构的沟通和合作。

5.切实解决大学生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资助力度,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多方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奖、贷、勤、补、减、免等助学体系,特别注意吸纳社会资金、校友捐助等形式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系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和拓宽就业渠道。

五、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高度重视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优秀大学生吸纳到党的队伍中来。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注重早期培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发展程序,进行系统的党的知识教育和实践锻炼。对大学生党员要加强党员先进性教育,使他们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要坚持把党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创新学生党支部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其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进一步推广学生党员宿舍挂牌制度。高度重视研究生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发挥共青团和学生组织积极作用,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院团委要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其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竭诚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要全面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入党工作。坚持党建带团建,把加强团的建设作为学校党建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团的组织建设,选拔优秀青年党员教师做团的工作,保证各级团组织人员配备齐全。把团干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培养、锻炼和输送工作。

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的领导。在党组织和共青团的指导下,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针对大学生特点,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积极依托班级、社团等组织形式,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等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校团委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帮助大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支持和指导学生社团自主开展活动。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选拔学生骨干参与学生公寓、网络的教育管理,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

六、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充分发挥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协调、实施功能和职责,继续推广科以上干部联系学生班级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培养一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理论功底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善于联系实际,老中青相结合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带头人和教学骨干队伍,使他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建一支高水平的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根据教育部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配备辅导员和班主任。各学院()的每个年级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要从品学兼优的毕业生、学校优秀党政干部和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共党员。每个班级都配备一个兼职班主任,兼职班主任主要从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专家、教授和中青年教师中选聘。

学校从政治上、工作上、学习上关心政治辅导员、班主任,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大力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培养、培训和管理工作。制定辅导员、班主任培训规划,建立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做到日常培训和专题培训相结合。适时安排辅导员进行在职培训进修,选拔优秀辅导员定向攻读学位。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积极进行对外交流。进一步完善辅导员、班主任的考核制度,定期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与职务聘任、奖惩、晋级等挂钩。专任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时,要有担任班主任等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经历。专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评定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职务,实行教师职务职位制。同时,学校可在本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计划中划出一定的名额,用于专职辅导员攻读硕士学位。

七、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学院党政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把“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摆在学院各项工作的首位,贯穿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专兼职队伍有机结合、全校上下紧密配合、学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切实有效地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



































经济学院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为了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为培养满足社会需求的合格人才,促进我院办学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加强对本科专业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

1、专业建设重在充实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我院办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充分发挥优势,努力形成特色。

2、专业建设的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科建设、教学规划、教学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文件、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手段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图书资料及教学场所等。

3、培养目标。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及我院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体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特色。

4、学科建设。要科学规划学院四个本科专业的学科结构体系。要拓宽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增强学生适应性。要稳定和提高应用学科水平,重视发展基础学科,形成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互补,培养复合型人才;更新传统学科,适度发展新兴学科、交叉边缘学科;发挥我系优势,办出特色。要注重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同时,积极加强新办专业建设和完善。

5、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之一。教学计划应在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的指导下,由学院组织有关教师研究制定,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

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6、教学文件建设。要制订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表、教学检查、学期教学总结等。

7、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培养和选拔,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各系要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努力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在职与脱产培训结合,以在职为主;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注重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导师制,充分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8、课程建设。课程建设要进行理论研究,明确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要制订建设计划,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要以建设优秀课程为中心,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的改革;要重视系列课程建设,改革专业的课程结构体系。要把重点课程建设和优秀课程评选作为一项整体工作,坚持评建结合,以建为主。

9、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大纲可参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依据学校制(修)订教学大纲的原则规定,组织有关教师编写,经校、院认定后施行;也可参照使用国家教育部组织制订或推荐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要努力贯彻正确的指导思想,体现改革精神,符合培养目标要求,服从课程结构及教学安排的整体需要,防止单纯追求局部体系的完善。

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及必要的说明等部分

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应当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第十条 教材建设。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教材建规划,加强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视听教材建设的规划工作。选用推荐教材或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质量。鼓励选用国家优秀教材,并集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依据教学大纲抓好讲义或自编教材。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哈优秀教材评奖,不断提高教材质量。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集合,做好全面规划。校内实习基地要成为可进行综合教育训练的课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建设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以取得校外实习单位的支持。改善实习条件,健全实习管理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图书资料建设。我院努力保证每年图书资料费占事业费的4-6%,以保证有足够的最新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建设应适度向新设置专业倾斜。

第十三条教学研究。学院鼓励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研究。对获得批准的教学研究立项和取得的教学成果,学院按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和奖励。

第十四条 教学改革。支持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对成绩显著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经济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办法

为了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增强教学效果,根据《安徽财经大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研究,制定《经济学院专业课程建设办法》。

一、课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课程教学条件的建设

1、师资队伍的建设:教师时进行课程建设的主体。课程建设的成功与否,首先取决于它是否拥有一支思想良好、业务精湛、学术水平高和知识、年龄、职称结构都相对合理的团结进取的师资队伍。因此,开展课程建设必须先抓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促使教师在科研和教学等方面不断进步和提高。

2、教学文件的建设:教学文件是知道课程建设的主要依据,它包括本门课程的建设规划、符合本课程教学要求的教学大纲和与之相配套的教学日历、教案、教学书等。

3、教材建设:包括与教学大纲相配套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教材要求思想性、科学性、启发性和适用性并举,教学参考书应有助于对基本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吸收,并能够起到对所学知识加以拓宽和加深理解的作用。

4、教学设备与手段的建设。应根据课程教学的需要,不断充实、更新和完善实验设备,鼓励教师因地制宜地制作教具、模型、挂图等形象化的教学手段,提倡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

(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

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是课程建设的中心环节,必须根据教学文件的规定,认真安排和落实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不断增强教学效果。主要包括:

  1 加强课前准备:注重增强教学第一线和主讲教师的力量,教师在熟悉大纲、教材和深入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基础上,认真编写教案和讲稿,填写教学日历。

  2.加强课堂教学: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中心环节和基本形式。任课教师应不断充实、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在体现“三基”内容基础上,有一定的深度与广度,并做到密切联系实际,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方法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基本素质。

3.认真开展第二课堂教学:第二课堂教学是对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加强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基本知识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学生能力的必要环节。要求做到与讲授的内容相互配合,完成规定辅导时数,做到指导适度。

4.加强课程考核:为了检查课程的教学质量,准确评定学生学习成绩,在课程建设中要逐步使课程考核科学化、标准化。考试的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题的广度、深度、难度和份量均应适当,考试的方法要多样,考场纪律要严明,评分制度要严格,分数结构要合理。

(三)课程建设的成果

1.学生学习的效果:课程教学人员要注意分析本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对后续课程学习的影响,以及学生对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程度。

2 教师的教学研究成果:课程教学人员应当参加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并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在有关刊物发表或学术会议上交流,并有一定的影响。

二、课程建设的具体方法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1、学院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院的课程建设的指导和验收以及课程建设优秀奖的评选工作。

2、各系建立教学评估小组,做好本系的课程建设工作。

3、各系主任负责本系课程建设的具体工作。

(二)规划与落实

各专业按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都有好开展课程建设。各系要有本系的课程建设规划,做到分期分批有重点地进行课程建设。

(三)督促检查,分期验收

各系在课程建设中,要加强领导,经常检查课程建设的进度,对存在的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分期对所建课程进行评估、验收。

二、课程建设的评估

每学期学院教学工作评估小组组织有关教师对学院所开设的专业课程进行一次评估,按照《安徽财经大学课程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经济学院重点课程建设办法

课程建设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教学的中心工作之一,也是学院建设与发展的基本任务。为了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本科重点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安徽财经大学重点课程建设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重点课程建设方法》。

四、重点课程的范围和产生办法

院级重点课程是指在教学计划的主干课程中,对学生培养质量影响较大且终身受益的课程,是反映学院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关键课程。院级重点课程的确定与建设分期分批进行。每批重点课程由课程所在系根据其建设情况提出申请,并填写“重点课程申请表”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其内容包括:课程在培养本科生中的地位和作用;课程建设的现状和水平;课程建设目标、规划和措施等,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提交院务会审定。

五、重点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重点课程建设应以校级、省级重点课程为目标,其基本要求是:

一、有一支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教师梯队

二、能密切关注和研究国内外同类课程的新进展,编写或选用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教材;

三、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理论的研究,撰写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

四、在教学改革中有明显成效

五、具备完整的教学文件及资料(课程大纲、教案、讲稿、试卷库、声像资料等),实验课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较高的使用率。

六、重点课程的支持与管理

(一)重点课程由所在系负责建设,一经确定,学院将给与如下支持:

1.支持改善教学条件,购置教学参考书和资料;

2.创造条件,优先参加国内有关课程建设的学术会议;

()重点课程的管理

1.重点课程的建设规划、教学大纲和教改方案由系主任初审,提交教学委员会审定;

2.重点课程应按课程规划的目标落实具体措施,定期检查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

3.重点课程定期组织验收。学院将通过适当方式宣传推广其课程建设的经验,并表彰对该重点课程建设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及系主任;若发现重点课程建设不力,经帮助后仍未改变现状的,学院将中止资助,并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经济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材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教材建设管理规定》。

一、教材的选择:

第一条教材选择的原则。“重权威、重新版本,择优选用,保证优秀教材进课

堂”是教材选择的基本原则和依据。无论是选用的,还是自己编写的教材,都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教材的质量包括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开放性、适应性、启发性和具有一定的超前性等几个方面。

第二条选择要求。主要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材,一般选用统编教材和国内有

代表性的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专业课教材,原则上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选用,确实需要选用院内自编教材的,也必须履行一定的审批程序。

第三条选择程序。教材选用,可由任课教师或所在系申报,学院院长批准,由

教材科订购;选用校内自编教材的则须逐级申报,经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批后,交教材科实施。禁止同一时期同一课程由于任教教师不同而使用不同体系的教材。

第四条学院申报教材、教材科采购教材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以杜绝非法出版物进入课堂。

第五条对确需翻印的教材,统一由教材科按安徽省版权局要求办理。

第六条申报时间。选用的教材,每年分春、秋两季,由专业系填写预定单,经

学院审核,由教材科汇总,报教务处批准办理预订手续,按照新华书店的规定,教材预定截止日期为:春季用书在上一年的六月十五日,秋季用书在上一年的十二月十五日。

第七条凡批准认购的教材,一般一次限订购二年用量,每种教材按实际需要数,

可多定10~20册(套),待用完后方可续定或更换,因国家重大政策调整而使原教材不适用,所剩教材可由专业系提出淘汰理由,由学院和教务处提出报损意见,报学校教材委员会批准报损,并改选新的教材。凡订购后的使用期内因选用不慎,要求更换教材,所剩教材的报损,由决定选用新教材的学院承担80%的经济损失。

二、教材的供应和管理

1.学生必修课教材,由教材科统一发放,选修课、辅修课教材,由开课班

级用现金统一到教材科购买。

2.任课教师用书,依据开课计划,由教材科发给每人一册(套),至少使

用二至三年。如果更换新版本教材,教师用书可以再发一册(套)。

3.由教材课负责印刷的自编教材,一次印够二至三年的用量,个人编写的

发给编者3册(套),合编的发给编者每人2册(套)。

4.对外交流的教材,由交流单位购买;教职工自学、进修用书,须自费购买。

三、自编教材的组织管理

1.各学院设立教材编审小组,学校设教材委员会,学校教材委员会每年开

会二次,研究校内自编教材的审批,评审和奖励工作。

2.组织自编教材的基本条件:有优势的专业及课程;有特色的课程;新开

设的课程,且国内没有相应的教材。自编教材可以校内组织编写,也可以与其他院校合编,或参与部编。

3.自编教材采用招标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主编负责制。提倡集体编

写教材,一般以3~5人为宜,教材主编的条件和要求:有学术成果、从事本门课程的教学活动、曾经编著过教材、具体承担编写任务。主编要保证质量和按时完成任务,在选择编写人员时,要注意提携后进,给青年人创造机会。

4.自便教材的程序。首先由主编填报“教材编写申报表”并提出编写大纲,

系、院审查后于教材使用前四个月之前报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批。自编教材必须经学校教材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使用。

5.自编教材的质量要求:教材要符合培养目标和使用对象的要求,有明确的政治方向和科学体系,处理好先授课程与后授课程之间的衔接和分工,单科教材要服从系列教材的系统性、完整性。

教材要结合学科的特点,灌输正确的教育思想,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引用的概念、基本原理、公式和数据要准确可靠。

教材要理论联系实际,在保持学科内容相对稳定的同时,要吸收现代科学技术的新成果,增强教材的时代感。

教材要精选内容,编排要体现知识的内在联系,循序渐进,做到重点突出和难点分散,有利于教师授课和学生自学。

教材要做到文字规范,语言准确严密,内容简明通俗、深入浅出,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

教材文稿图表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及其计量名称、符号与使用方法,必须执行我国正式发布国家标准(CB3100310286)。

6.各门课程如没有与教材配套出版的统编教学大纲,则需按照有关规定自编。

7.需要上习题课的课程,应组织力量编写与课程相配套的习题集或实验教材;一些需要又有可能进行电化教学的课程,应尽可能制作课件,以增强教学效果。



经济学院教授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教授治教治学方略,充分发挥专家教授在学院改革开放、教书育人、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学院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成立学院(部、所)教授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教授委员会是受学校学术委员会指导,在学院党委、行政领导下的学院最高学术审议、评定和咨询机构,是学院民主管理与自主发展、自我完善机制的必要组织形式。学院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重要规章的出台,应充分听取教授委员会的咨询意见。

第三条 教授委员会在主任的主持下开展工作,教授委员会应发扬学术民主,弘扬科学精神,团结广大教师,重点在学科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岗位评聘、教学与科研工作及学术水平评估中发挥主导与骨干作用。

第二章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教授委员会由11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

第五条 教授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到期前一个月举行新一届教授委员会选举。教授委员会的换届与校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同步进行,换届时教授委员会委员可以连任。

第六条 学院教授委员会实行例会制,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采用表决制对相关议题议案作出决定。教授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临时召集相关委员举行会议,商讨、决定有关工作事项。

第七条 教授委员会秘书由主任委员提名,教授委员会讨论确定。

第三章委员会委员

第八条教授委员会委员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依据学科分布需要也可有部分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博士或博士生副教授优先)

第九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岗在编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比较高的政治觉悟、思想素养;为人师表,乐于奉献;治学严谨,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关心学院的建设与发展,有参与管理的热情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严谨的学术道德和良好的教学效果;

4.在法定退休前能够担任委员满一届。

5.身体健康。

第十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先由各系民主协商在全院范围内提名15人,要保证各系(二级学科)均有恰当分布,且院领导和系主任(含实验室主任)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二,一般教师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各系提名后由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最终候选人。

第十一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由学院在岗在编全体教职工差额选举产生。到会人数须不少于应会人数的三分之二。要保证各系(二级学科)均有恰当分布,且院领导和系主任(含实验室主任)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二,一般教师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当选者的得票数须超过到会人数的50%,得票相同先按职称后按学历高低进行取舍。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协商、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调离或离开岗位连续一年以上者,教授委员会主任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替换人选,经教授委员会同意报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形成文件之日起成为正式委员。

教授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必须向教授委员会主任长请假;不经请假,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参加教授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经教授委员会表决通过报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形成文件之日起取消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十四条 教授委员会委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或本人其他行为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损害了学校、学院声誉或权益,经教授委员会表决通过报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形成文件之日起取消其教授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 关于本科和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职责

1. 审议学院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新增本科和研究生专业申报事宜;

3.审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4. 审议学院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5. 审议学院实验室有关事项;

6. 完成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关于科研工作的职责

1.负责学院科研规划,对学院科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2.指导学院科研发展规划的制订,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3.审议、推荐上级主管单位招标的纵向项目;

4.审议、推荐校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奖项;

5.完成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关于学科建设工作的职责

1.审议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规划的实施;

2.推荐学院学科建设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学科点负责人,推荐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

3.确定新增学位点及重点学科的申报名单;

4.指导、组织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

5.完成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八条 关于学位建设工作的职责

1.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审议、表决是否同意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

3.受理本科生、研究生关于学位授予问题异议,提出处理意见;

4.完成校学位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关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的职责

1.审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审议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等级划分、聘任和考核;

3.审议教师和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荣誉称号;

4.评选、推荐参加国内外学习培训人选。

第二十条 对学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建议。

第二十一条 推荐校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人选。

第二十二条 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1.与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确定教授委员会会议议题;

2.主持教授委员会会议;

3.检查、督促教授委员会建议、决议的反馈和落实情况;

4.宣布教授委员会讨论结果,或重新组织对议题的讨论。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二十三条 教授委员会会议所讨论的议题主要由院党政领导班子或主任委员提出。

第二十四条 教授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到会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应会人数时才能提请决议,否则只能议事不能决议。不是教授委员会委员的院党总支书记应列席教授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教授委员会有五分之三(含五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就其职责范围内所提出的咨询建议或提案以及提出举行会议的要求,主任委员须召集会议。

第二十六条 教授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和票决制,决策事项须经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表示赞成方能通过。

第二十七条 教授委员会对所讨论的重要议题产生严重意见分歧,双方或多方人数接近难以表决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策,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交换意见后,再次召开会议决定。

第二十八条 院长对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有提请重议的权利。经重议未改变原决定,院长必须服从教授委员会的决议。

第二十九条 教授委员会形成的重要决议,需经主任委员或经主任委员授权的副主任委员签字且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生效,由学院行政负责组织实施。


经济学院调课的规定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调课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调课的规定》。

1、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包括调整上课时间、教室、教师等)。

2、在《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安排总表》下发后,除因教学安排自身失误造成教学时间、教室等相互冲突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外,一律不准调整、变动。

3、教师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调课:

1)经由学院批准同意外出参加会议、学术活动(须出具有关领导签字同意的回忆通知);

2)因病无法上课(须出具病例、病假单);

3)受学校委派外出考察、学习、上课;

4)直系亲属的丧假;

5)参加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复试(须出具准考证或复试通知);

6)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

 4、下列情况不予调课:

1)私自外出上课;

2)婚假;

3)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5、教师调课必须填写《安徽财经大学教师调课申请单》,出具相关证明,说明调课原因以及调整具体方案(时间、教室等),经系主任、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为调课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为缺课并根据有关规定处理作为教学事故加重处理。

 6、教师因紧急情况不能在调课之前办理手续的,必须告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报请分管院长同意后,并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科,教师应在紧急情况结束后一天以内补办调课手续,否则按缺课处理。

 7、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在收到《调课通知单》或得知教师因紧急情况不能上课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级。

 8、调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务科批准的调课方案授课、补课;否则按缺课擅自处理。

 9、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应督促、检查调课落实情况;

 10、每位教师每个学期调课原则上总共不能超过两次。

 1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提前结束课程,否则按缺课处理。


经济学院学生成绩填报规定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学生成绩填报规则》,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学生成绩填报规定》。

一、任课教师填报成绩登记表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期末考试成绩必须使用本学年成绩登记表填报;

(二)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填写,任课教师必须本人签名;

(三)学年制学生成绩记载形式:必修课(含考试课和考察课)的期末考试及缓考成绩按照百分制填写,并要完整填写“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前成绩填写),选修课期末成绩及缓考成绩按照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二级分制(合格、不合格)填写。课程补考成绩按“补及格”、“补不及格”记载;

(四)学分制学生成绩记载形式:必修课及限选课(含考试课和考察课)的期末成绩及缓考成绩按照百分制填写,并完全填写“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总评成绩”(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前成绩填写),公共任意选修课期末考试及缓考成绩按照五级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或二级分制(合格、不合格)填写。重修课程成绩按“重修及格”、“重修不及格”填写;

(五)成绩数据清楚,,整洁,因笔误而需要改动时,应划除原数据,在旁边注明新数据并添加方框,签名,每封成绩登记表改动不得超过两次;

(六)成绩不及格者用红笔标识;

(七)无考核成绩者应注明原因(矿考,缓考,休学,退学,缺课);

(八)考试结束后按要求进行网上成绩登录,并进行打印,签名一式四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一份随同试卷装订,二份报送课程所在学院;

(九)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科后如需更正,应填写<<学生考核更正表》。

二、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 在接受本学院课程成绩登记表以及其他学院报送的本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时应做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应要求改正;

(二)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负责向教务处提交学生成绩,并进行相应管理。


经济学院双语教学管理制度

为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趋势,加快推进和开展双语教学,进一步提升我院的教学质量,特对双语讲学方法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双语教学,是指在教材使用、课堂讲授、期末考试等教学环节同时使用英语和汉语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教学活动。

二、双语教学教材原则上应是近3年出版的英文原版图书,教学参考资料可以是中文图书。

三、双语教学课堂讲授和讨论,应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英语授课课时应达到该总课时的60%以上(含60%)。

四、双语教学期末考试应以英语命题。除某些论述题(不超过总分的20%)可以用汉语答题外,其它试题学生应使用英语作答。

五、提倡并鼓励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以及外语运用能力强的教师承担“双语教学”任务。

六、在推进双语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循序渐进、分布实施的方式,即由使用英文原版教材、中文授课和讨论,逐步过渡到部分授课使用英文并不断提高授课和讨论过程中英文的使用比例。

七、推进双语教学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系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提高双语教学课程比例和教学质量。

八、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我们推动双语教学采用“以点带面、纵深发展”的原则,双语教学先在经济专业实行。后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并在发展中要尽快形成一支相对稳定、能胜任双语教学的骨干队伍。

九、对于双语教学课程教学后学生反映强烈,未达到双语教学目的的,经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检查和调查后,暂停直至取消双语教学课程资格。

十、本制度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与管理的意见

为加快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与管理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我院现代化手段的使用与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大力提倡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制定必要的管理制度;切实推进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与教学过程优化设计的有机结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1、必修课程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15%

2、校级重点建设课程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50%

3、院级重点建设课程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学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30%

4、省级重点课程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学时数不少于课程总学时的60%,并建设自己的CAI课件,有条件的力争全过程采用多媒体教学和计算机模拟课程实验。

5、相对薄弱课程的建设,首先必须在高起点上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经济学院教学研究(教研室活动)制度

教学研究活动是高等教育教学不可缺少的环节,它对教学改革、专业学科建设、课程体系建设、教学科研成果及经验交流、师资队伍综合素质的提升、教学质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保证教学研究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研究原则

教学研究应坚持下列原则:

1、教学研究的目的性原则。教学研究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应以解决教学问题为主,通过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素养,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2、教学研究的普遍性原则。教学研究应研究教学中带普遍的共同性问题,探讨其内在规律性。

3、教学研究的实效性原则。教学研究应讲求实际效果,不应流于形式。

二、教学研究内容

教学研究应围绕教学这个中心,研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共同关心的问题。

1、有计划开展教育科学理论和教学改革的研究,做好记录和教学资源的收集、整理,组织贯彻落实学院教研活动的指导意见。

2、组织开展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3、要对精品课程、重点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安排,教材的选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研究。

4、加大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研究,充分发挥我院教学实验室的作用,重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造能力的培养。

5、注重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探索。

6、注重教学质量监控机制的改革与建设研究。

三、教学研究管理要求

教学研究应从实际出发,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以定期为主;每次活动的时间可长可短,以解决问题,得到实际效益为标准。

1、教学研究活动每学期至少三次以上。

2、专业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由系主任负责,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的教学研究要指定专人负责,其他课程的教学研究由课程责任教师负责。

3、教学研究活动要目的明确,内容充实,组织落实,讲求实效。

4、教学研究活动要做好记录,不断总结,提高教学研究的质量。

5、教学研究活动要明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

6、教学研究活动参加人员要做好考勤,缺席的要做好补课工作。

7、教学研究活动的有关资料每学期汇总一次到学院。

四、教学研究的方式

结合各系实际,教学研究活动可以采取多样灵活的方式,具体的教学研究方式由各系自行制订。



经济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学院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依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151号令)及有关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的文件精神和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一、教学研究课题立项范围。可以就研究生、本科生培养中关于培养模式、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队伍、教学组织与管理、教学评价等教学领域的具体内容申报立项。

二、课程立项

(一)原则

课题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规律,结合我院专业学科的建设状况,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能对讲学改革和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二)条件

课程组成员必须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品德,教学科研或管理方面的素质,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职务。

(三)程序

1.个人申报,填写教学研究项目申请表;

2.经系主任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时间报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3.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全院申请的课题进行讨论和表决;

4.经院务会审议后,确定立项课题。

三、课题管理

(一)立项课题的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应保持相对的稳定,如须调整人员,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学院及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课题研究过程中,允许负责人修改原设计目标,进行更高层次的研究,但必须重新提出论证报告,报请课题管理部门备案。

(三)立项课题经费

学院课题经费实行专用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截留。对于经费管理不善的,经院务会讨论,酌情采取通报、撤销课题、收回经费、取消课题资格等措施。

(四)实行课题过程监控及中期检查等管理办法

项目研究中期,学院将对研究课题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课题的组织落实、经费使用、项目进度等情况。对组织不力、管理混乱、研究进度缓慢等不合格的项目,予以撤销项目、收回项目经费、两年内取消申报立项资格。对于检查合格的项目系将进行第二次投入或追加投入。

(五)课题研究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致使课题不能按照计划进行的,应向学院提出报告。对于被撤销的课题学院将收回已经拨付的经费。

四、课题结题

凡已完成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如下:

(一)课题研究报告。

(二)技术指标测试报告或实验报告或应用报告或总结性论文。

(三)国内外教改领域研究情况的对比分析报告。

(四)对提高教学质量的效果分析。

(五)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会的交流材料

五、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办公室将课程结题的有关材料,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参加院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


























经济学院教材选用规


教材选用是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对实现教学任务、完成教学计划、提高教学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使用原则

1、根据一定学科任务,选择具有一定范围和深度的知识内容的教材。

2、所选用教材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反映本学科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和理论。

3、所选用教材应符合教学计划的规定,遵守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连贯性。

4、所选用教材应能使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合理衔接。

5、所选用教材应能反映本专业的特色,以及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先进水平。

6、所选用教材应为本专业国内、外的经典教材,或切实符合本专业教学需要的各类教材。

二、教材选用审批程序

1.由各系组织相关任课课程组教师经集体讨论后,提出教材选用申请(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版本及时间、选用理由)。

2.系负责人征求相关意见后,签署审批意见。

3.最后由分管教学的院长签署审批意见。












经济学院教材选用表


课程名称


开课年级


教材名称


作者


出版社


版本及出版时间


国内或国外


语种


是否首次使用


选用说明

(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是否符合教学需要、其他理由)








推荐人:日期:

系意见



审批人:日期:

学院意见



审批人:日期:

经济学院教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教学档案是系统反映教学工作的信息库。教学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环节。搞好教学档案管理,将直接为教育科学研究、撰写学校史志提供基本材料及原始数据;对于积累办学经验,改革高等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探索高校教学管理规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教学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一、长期性保存

1.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普通高等教育的重要规章制度。

2.学校各种教学文件、工作计划。

3.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习、实验大纲。

4.各种教学评估材料,优秀课程任课教师教学方案及讲稿。

5.学生成绩。

6.学生实习记录、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

7.毕业实习及其他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及总结。

8.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答辩工作计划及总结、毕业设计指导书、说明书及图纸。

9.课程试题库、试卷库、试卷评分标准、答案。

10.各种统测、统考、竞赛成绩及相关资料。

11.各种请示、申请报告副本。

12.教学管理人员的教研、科研成果和所获各种奖励名单。

13.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与锻炼标准及测试记录。

14.各专业使用教材目录,主编、自编教材及教学指导书、实习(实验)指导书、习题集。

二、短期保存(4)

1.院、系工作计划、总结。

2.专业教学研究计划及活动记录本。

3.期中教学检查计划、检查材料及总结。

4.学生考卷、考试成绩报告单、成绩统计及试卷分析。

5.教师听课记录、院系教学会议记录

6.有关教学研究会、学会的资料。

三、严格档案规范和要求,每一项目都要分工到人,明确责任并每年进行教学文件的分类归档;系负责人每学期检查一次。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本科教学课程组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教学的整体质量,全面调动学院、各系和教师的积极性,理顺基层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体制,经学院研究决定,在经济学院下设若干个课程组。为加强对课程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组的设置

课程组的设置,原则上以我院下辖的经济学、投资学和国民经济管理管理三个专业的各门主干专业课为基本单位,目前暂设12个课程组。

随着今后相关培养方案的修订和本科教学计划的调整,学院将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对课程组的设置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课程组的体制

1、课程组负责人制度。实行课程组负责人制度是课程组的基本体制,课程组负责人由组长担任。课程组负责人制度的各个环节都要把教学质量放在第一位。各系对各课程组负责人既要放权,又要加强考核。

2、每个课程组设组长1人和组员若干人,课程组的成员由担任本课程教学的教师组成。

3、课程组组长对系分管教学主任负责,负责组织本课程组的日常教研活动。课程组组长必须是本学科(本门课程)的学术带头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课程组组长须经本课程组成员民主评议,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批准方能产生。组长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4、每个教师应至少承担一门公共课和两门以上专业课,每个课程组成员必须积极参加本组的日常活动,保质、保量、保时间地完成组长布置的各项任务,并积极配合课程组组长开展工作。

5、课程组不同于教学系,所设的组长不是行政职务,因此不享受任何行政待遇。但对于课程组组长,由学院定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三、课程组的功能

课程组是我院教师组织有关本科主干专业课教学,开展相关教学方法研究的基层教学单位。

课程组应具有群众性和学术性的特性。前者是指每位经济学院在册教师可根据本人每学期所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至少要参加一个课程组的日常活动;后者是指每个课程组必须围绕本组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和相关教学方法的研究开展日常活动。

四、课程组的工作

1、根据院、系的统一工作安排,于各学期初制定本学期本课程组的教研活动计划(包括:学时相同课程的讲授大纲的编写;相关课程教学日历制定的人员和时间安排;集体讨论的内容和集体备课的时间安排;教学法研究、观摩教学及教学经验交流的次数和内容的安排;期中、期末考试计划和命题人员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两种形式上交学院教学秘书备案,同时报送所在系分管教学主任。

2、根据所承担的本科教学任务,安排专人编写同类(学时相同)课程的讲授大纲,制定相关课程的教学日历,并组织集体讨论通过。此任务原则上应于正式开课一周前完成。于开学后的第一周内分别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两种形式上交所在系,经系分管教学主任审查签字后留存一份,另一份报送学院教学秘书,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后备份存档。

3、组织承担课程的课程组成员按实际课表填写统一格式的教学日历。要求在开学后的两周内分别以电子文档和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两种形式上报所在系,经系分管教学主任审查签字后统一报送学院教学秘书,由分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一份上交教务处,一份由学院备份存档。

4、组织集体备课,对同类课程的教案进行讨论与研究,探讨“怎么讲”,配合教学评估整理教案(要求备案);安排本组教师开展教学经验的交流,研讨交叉课程内容的教学处理与衔接,统一教学内容;组织本组内的观摩教学;协助院、系做好教学法研究工作。上述活动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安排,但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

5、指定专人为期中、期末考试统一命题;协助各系组织期末集体阅卷,保证试卷评阅规范,统一同类课程评分尺度与标准,安排好成绩登统工作。

五、课程组的管理

1、每个课程组必须建立工作日志,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妥善保管,序时记录每一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者和主持人,以及课程组的活动议题、任务来源与详细活动内容(200字以上)。学院和系有权随时调阅所辖课程组的工作日志。

2、课程组组长须对工作日志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当课程组组长发生人员变动时,前任课程组组长在向继任课程组组长交接工作时,必须及时、完整地移交工作日志,并履行相应的移交手续。

3、课程组的经费管理。学院给予课程组一定的经费支持,具体为:全校公共课西方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学专业课、投资学专业课、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课课程组每学期给予600元、其它课程组给予300元的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本课程的建设需要,由课程组组长负责支配。

六、课程组的考核

1、由各系负责组织评价的内容包括:该课程组能否圆满完成院系布置的教研任务,教学质量是否合乎要求;组长能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能否将本组工作落到实处。

2、由课程组组长负责评价的内容包括:本组的联络员是否尽职尽责;课程组成员能否积极配合努力开展工作。

3、每学期末,由各系组织评比,每个系评出一个优秀课程组,报学院备案并由学院表彰奖励。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表1:课程组工作日志(样式)

本学期第次活动

活动地点

楼房间

主持人


记录人


活动日期

年月日

活动时间

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参加者

签到



















缺席者及

缺席原因


活动议题、内

容及任务来源


任务来源类型

A.学校  B.学院

C.  D.本课程组

序号

活动记录(不少于200字)















  

  













课程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第页


附表2:课程组活动情况汇总表格式

学年学期经济学院系课程组考核评价表

序号

课程组

名称

活动计划

教学大纲

教学日历

教案

集中活动

命题判卷

工作底稿

否有活动计 划

是否及时上报

同类课

程门数

上交

份数

是否及

时上报

上交

份数

是否及

时上报

案份数

集体备

课次数

经验交

流次数

教学方法研讨

次数

观摩教

学次数

期中命

题份数

期末集体

判卷次数

记录是

否完整

是否按

时上交

1


















2


















3


















4


















5


















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课程组名单

1.西方经济学

组长:郑美华

成员:讲授本科西方经济学各类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2.政治经济学

组长:李朝林

成员:讲授本科政治经济学各类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3.管理经济学

组长:任志安、高莉莉

成员:讲授本科管理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4.产业经济学

组长:孔小红

成员:讲授本科产业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5.投资经济学

组长:周泽炯

成员:讲授本科投资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6.中级西方经济学

组长:张俊

成员:讲授本科中级西方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7.房地产经济学

组长:高莉莉

成员:讲授本科房地产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八、区域经济学

组长:张士杰

成员:讲授本科区域经济学课程的教师,每学期动态调整。

九、经济学专业课(每门课程后的教师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其所有授课教师组成)

组长:李刚

经济学专业课课程组各小组分组情况

课程名称

组长

组员

制度经济学

李刚

张俊、史晓红

发展经济学

李刚

张俊、史晓红、朱建文、刘莉

经济学说史

赵茂林

黄邦根

中国经济史

张俊

赵茂林、刘越

经济学经典著作选读

张俊

赵茂林、刘越

外国经济史

刘越

赵茂林、张俊

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

黄邦根、廖信林

张士杰

资本论

赵茂林

李朝林

现代公司经济导论

郑美华

张士杰

公司运营分析

李勇刚

李强

公司咨询与诊断

汪增洋

李勇刚

公司战略管理

李强

李勇刚

经济学原理

史晓红

景治中

女性创业

吴友群

李德玉

家族企业成长

李德玉

吴友群

公共经济学

汪增洋

廖信林

专业导论

李刚

李朝林


十、投资学专业课(每门课程后的教师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其所有授课教师组成)

组长:舒家先、韩刚

投资学专业课课程组各小组分组情况

课程名称

组长

组员

证券投资理论与实务

韩刚

曹强

金融衍生工具

舒家先

黄益新

风险管理

高莉莉

曹强

资产评估

高莉莉

周泽炯

国际投资学

曹强

韩刚

项目融资

韩刚

刘越

个人理财

刘越

景治中

金融技术分析

王力

舒家先

投资项目管理

王力

刘越

金融工程

黄益新

舒家先

投资经济分析

黄益新

景治中

金融产品定价

刘越

高莉莉

项目评估

景治中

高莉莉

专业导论

舒家先

黄益新


十一、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课(每门课程后的教师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其所有授课教师组成)

组长:周泽炯、张士杰

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课课程组分组情况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组长

组员


专业必修课

国民经济管理学

李德玉

周泽炯

国民经济核算原理

戴为民

郑瑞坤

宏观经济管理模型与方法

郑瑞坤

张士杰

专业导论

周泽炯

张士杰



宏观经济管理方向专业限选课

外国宏观经济管理

戴为民

张会恒

政府规制经济学

张会恒

戴为民

国民经济规划学

周泽炯

张士杰

投入产出分析

郑瑞坤

戴为民

战略管理与管理

李德玉

周德发

城市规划与管理

胡联

张士杰

国有资产管理

孔小红

胡联

地方政府管理

张会恒

戴为民


公共投资管理方向专业限选课

公共投资学

戴为民

汪增洋

公共项目投资评估

张士杰

孔小红

投资项目管理

景治中

孔小红

政府投资管理

孔小红

胡联

资产评估

周泽炯

景治中

20092010级学生使用的培养方案的专业课

区域经济管理

孔小红

张士杰

产业经济管理

李德玉

孔小红

地方政府投资管理

张士杰

周泽炯

公共投资管理理论专题讲座

周泽炯

张士杰

公共投资管理专业英语

戴为民

胡联

十二、综合实验课(每门课程后的教师为本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具体负责人,成员由其所有授课教师组成)

组长:景治中

成员:经济分析方法(廖信林)、宏观经济分析(刘兴维)。




















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是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等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式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我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进一步实现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意见》,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实际,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特制定《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一、毕业论文撰写目的

(一)体现学生已经比较系统掌握并且能够运用专业必备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初步研究能力。

(二)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独立分析问题、解决管理实践中与专业相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三)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以及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分析、鉴别各种复杂社会问题的能力。

(四)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收集和阅读文献资料以及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二、毕业论文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组织毕业论文工作,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同意,成立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学院院长

成员:系主任、研究所所长

秘书:院教学和科研秘书

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发布、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协调及检查等工作。

三、毕业论文的形式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工作改革意见》,在确保质量前提下,我院的毕业论文采取多样化、多形式。具体可选择以下形式之一: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

(二)反映学生创新能力且与专业教育相关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

(三)报刊杂志、重要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正式出版或发表或被重要文献检索的优秀文章等。

四、毕业论文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的规范和要求。继续执行《安徽财经大学普通本科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工作细则》。

(二)相关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规范和要求。(1)具有本专业性质;(2)具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3)具有明确的政策指导性;(4)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数量至少为1篇;(5)调研报告、商业策划的字数应不少于5000字。

(三)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的规范和要求。(1)具有本专业性质的竞赛成果,其性质的竞赛成果一律不予认定;(2)竞赛取得的成果为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它成果一律不予认定;(3)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必须为本人在学习期间,并以安徽财经大学的名义所获得的成果,非学习期间或以其它单位名义取得的成果一律不予认定;(4)特殊类型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需由院教学委员会认定后有效。

(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的规范和要求。(1)具有本专业性质,其它性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一律不予认定;(2)学术论文应在正规出版社、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非法刊物或各种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定;(3)研究报告应是被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肯定和采纳,并提交相应证明;(4)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应该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践价值;(5)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6)其它形式的论文或研究报告需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认定。

五、毕业论文的考核办法

(一)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需提交一篇不少于8000字,符合毕业论文规范的要求,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组织答辩,认定论文成绩。

(二)相关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需提交正式的调研报告、商业策划文本,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认定作品成绩。

(三)竞赛取得的成果、参加科研训练和学科竞赛取得的成果,需提交获奖作品和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认定成果成绩。

(四)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需提交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研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统一组织鉴定,认定论文成绩。

六、毕业论文工作程序

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程序主要包括,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开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毕业论文撰写、毕业论文的答辩、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和毕业论文的材料归档。

1.毕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

1、时间为:新生开学后一个月,即每年的10月份

2、具体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选聘指导教师和分配学生名额,分配方案与本科生指导教师相同。

(二)毕业论文选题和开题

1、毕业论文选题要求

1)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一定的学术价值。

2)符合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能够发挥专业优势和特长。

3考虑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不宜过大,难度要适中,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

4)同一专业学生选择相同选题题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并且选择相同选题的学生相互之间必须有明显不同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2、毕业论文选题确定

1)在第七学期第11-12周学生的指导教师拟交参考选题或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自拟选题,由指导老师报所在系,由系主任组织审核,符合要求报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

2)在双向选择的原则下,尽可能尊重学生第一选题意愿和导师安排,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将在综合毕业生申报选题后,确定学生论文最终选题。

3)毕业论文的选题及指导教师确定后由教学秘书及时将学生与指导教师分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毕业论文选题一旦确定,经学院备案后,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需经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

3、毕业论文的开题

1)毕业论文开题时间为第7学期的第10周至12周。

2)开题报告由学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完成

3)毕业论文的开题由学生所在系统一组织进行。

4)开题报告确定后,由各系集中收缴并保存,以便答辩时对照。

(三)毕业论文指导

担任毕业论文写作指导的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与学生选题方向一致,具有一定的科研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也可以由老中青教师搭配共同组成指导小组,以老带新。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

1、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把好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关。开题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所确定的具体论文题目、选题的意义、学生对该论文题目的初步看法、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初步的写作计划等。

2)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指导学生科学地检索文献和正确地利用网络资源,指导学生拟订论文写作进度安排。

3)审定学生论文构思方案,定期检查学生的写作进度和完成质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在指导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端正学风,求真务实。

4)指导学生正确进行各种作品设计、各类调查研究、各种方案设计、各类竞赛以及学术论文的撰写和发表。

5)合理提出论文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论文。

6)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毕业论文的质量,如实评价学生表现,认真填写指导记录,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并写出不少于100字的学术评语。

7)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教师确定后,非因特殊情况且经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3、在指导过程中,教师既要放手让学生去做,又要抓住关键,及时指导,应分别情况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和创造精神,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4、凡严重不履行论文指导职责,如学生论文中出现严重政治错误或学术性错误,或当年有两篇以上所指导的毕业论文存在较为严重的抄袭现象,或当年有两篇以上所指导的毕业论文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由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情况是否属实,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研究,取消下一个年度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资格。

5、在论文指导期间,对连续两周不从事与论文指导相关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里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严重影响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或失职的指导教师,视其程度,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教学事故责任。

6、鼓励助教、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或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干部参与相关的辅助性指导工作。

(四)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要求

1、学生应在本专业论文选题发布后,认真研究课题要求,及时和有关教师联系,综合考虑自身专业学习、资料积累、科研兴趣等情况,在教师指导下及时确定课题,同时认真填报开题报告。学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拟定毕业论文的课题,但应提前填报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应征得指导教师的正式认定。

2、学生在接受毕业论文任务书后,应在教师指导下,在第十六周前制定包括毕业论文方案分段实施时间、任务、检验方式等在内的课题研究进度计划。

3、按进度计划认真开展毕业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实验或实践记录。

4、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按照要求规范打印、装订毕业论文文本,并及时提交有关材料。

5、认真做好准备并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6、传统毕业论文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题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等。

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应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科(专业)、论文完成时间等。

2)题目

题目应简短、明确、字数不宜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另加副标题。

3)论文摘要

论文中的中文摘要应以最简练的语言介绍论文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论文中的中文摘要一般应在400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要语句通顺,语法正确,能正确概况文章的内容。摘要设在论文题目的下面,注意保留适当的间距。

4)关键词

关键词是用以表达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应使用国家规范的标准:关键词数量一般不超过6个;每一个关键词之间用逗号隔开,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5)目录

目录作为论文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学应简明扼要: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号,并标明页码: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6)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它是将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筛选、观察和测试所获得的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而形成论点。论据、论点应力求准确、完备、清晰、通顺、实事求是、客观真切、简短精炼、合乎逻辑。其文体的格局行行文方式,学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灵活掌握。

绪论或引言是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起因、沿革、目的、涉及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的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述,以及中文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使用价值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也不是提要。

结论是论文的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规范、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标准可循,应采用本学科或专业有关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如不得已所必须引用某些未公知公用的、不易为同行读者理解的或系作者自行拟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等,均应一一在首次出现是加以说明,并给以明确的定义。

正文标题的层次应按规范的层次序号标出,其次序是:一、(一)、1、(1)。

7)注释和参考文献

注释是作者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文中必须用“”标出,并引用的正文下端标出来源;参考文献是作者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可以按引用的顺序列在正文的末尾。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撰写论文,凡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

注释和参考文献的著录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凡是期刊的,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文章题目、期刊名[J]、年卷号、期数、起正页码。

凡是图书的,书写格式为:

  [编号作者、书名、版次、出版单位、年份、起正页码。

8)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中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9)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工作有力条件的单位及个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于庸俗之间。

10)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学习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

11)打印

按照有关规定必须用中文撰写,同时一律使用A4标准纸打印输出,一般应有篇眉,以力求整洁、清晰、美观。

12)装订

论文打印完成后,用学校统一封面线装成册,交系七份。所印份数由本人及指导教师掌握。

(五)传统毕业论文答辩

1、答辩时间为第8学期6月中旬。

2、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审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最后成绩与评语,完成毕业答辩的总结工作。

3、指导教师将审阅合格的学生毕业论文提交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同时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学院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后,统一协调确定论文评阅教师(每篇论文评阅教师为2人,学生指导教师不得担任该生的毕业论文评阅人),采用匿名评阅方式。

4、按毕业论文选题方向组建若干答辩小组。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必须是单数),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5、答辩程序

1)答辩学生介绍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写作动因、主要观点、写作思路、逻辑层次、新观点、新总结、新方法说明,以及在理论和实际中的意义,主要参考资料等),时间一般为:本科1015分钟。

2)答辩小组教师提出35个问题,由学生准备10分钟后进行答辩。

3)答辩学生在答辩的过程中,答辩教师可以有针对性地即兴提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学生当场作答,整个答辩时间为1520分钟。

6、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其他学生可以参加旁听。

7、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为每位答辩的学生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答辩成绩。答辩小组对于答辩成绩有异议的,提交答辩委员会裁定,或组织二次答辩。

8、答辩过程安排专人详细记录。

(六)传统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评分依据

1)完成毕业论文规定内容情况;

2)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及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毕业论文的理论深度及学术水平;

4)毕业论文观点的正确性及先进性;

5)毕业论文写作的分析、论证能力;

6)毕业论文结构的科学性及合理性;

7)毕业论文语言文字的规范性、表达的准确性;

8)毕业论文的中外文提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形式要求的完整性、规范性;

9)答辩期间,陈述内容、回答提问的准确性、完整性;

10)与毕业论文写作相关的其他内容。

2、评分程序及记载方式

1)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按照百分制给出建议成绩;

2)由评阅教师对毕业论文按照百分制给出建议成绩;

3)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由答辩小组按照百分制给出答辩成绩;

4)答辩委员会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毕业论文总成绩:

总成绩=指导老师建议成绩×40%+评阅教师评阅成绩平均数×20%+答辩成绩×40%

5)学院答辩委员会根据整体状况综合平衡后,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制确认毕业论文最终成绩。

6)百分制成绩与五级制成绩之间的折算标准:

百分制五级制

   90100                  优秀

   8089                   良好

   7079                   中等

   6069                   及格

   59分以下不及格

其中:优秀: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点正确,在自己的独立见解,即新观点、新问题、新方法,文章内容充实、分析深入、结构合理、逻辑严谨、文字流畅,并能完整和准确地完成答辩内容,书写认真。

良好:有自己的独立见解,观点正确,文章内容比较充实,分析较为全面,但论述条理性不强,逻辑结构不够合理。文字流畅,书写认真,答辩所要求的内容能较好地完成。

中等:观点正确,内容较为充实,对某些问题有自己的看法,逻辑层次基本清晰,阐述问题有一定的综合概括能力。书写认真,能回答出答辩老师提出的问题。

及格:基本观点正确,但仅限对现行理论观点的综合整理,基本没有自己的见解和看法,论述较为清楚,语句比较通顺,但逻辑结构不够合理,书写端正,基本能回答答辩中提出的问题。

不及格: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及格:(1)基本观点不正确;(2)内容简单,材料缺乏,论文字数不是8000字;(3)文章逻辑混乱,语句不通顺,写作能力差;(4)被确认为抄袭或请人代写的论文;(5)在答辩中不能正确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等。

7)院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将选送参加当年度全校优秀本科毕业论文的评选活动,获选作品还将报送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大学生本科毕业论文优秀论文评选。

8)凡在毕业论文实践或撰写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和直接拷贝使用他人相关内容的,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七)传统毕业论文进度安排




学期

时间

工作内容



9

确定指导教师,报教务处备案

10

课题发布

1112

师生交流,学生确定课题

1213

指导教师填写毕业论文任务书

14

教学秘书组织下发任务书,并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15

指导学生确定论文撰写进度安排

1617

指导学生确定论文思路,搜集参考资料



15

结合毕业实习,搜集、整理资料,拟定论文提纲

611

撰写论文

12

论文打印、装订

1314

论文答辩

15

成绩、汇总表、优秀论文资料报送,资料整理归档

1517

论文总评成绩不合格学生重做论文

18

论文总评成绩不合格学生答辩、成绩评定

(八)毕业论文资料保管

本科毕业论文在论文答辩之前,应当及时将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式两份)、毕业论文文字材料(一式四份)、毕业论文WORD版等材料上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存档。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论文附页内的导师评语、指导记录应当填写规范、完整,否则,取消学生参加论文答辩资格,所有附页内的相关表格材料也一并上交存档。

毕业论文情况统计表在答辩结束后,经所有答辩小组成员签名后上报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比较、评议各答辩小组成绩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所有原始资料同时归档。


七、毕业论文的学术规范

(一)毕业生在进行毕业论文时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不论何种形式的毕业论文,严禁抄袭、数据造假、剽窃、一稿多用、请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凡涉嫌抄袭、数据造假、剽窃、一稿多用、请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的毕业论文一经发现,其毕业论文成绩为0分,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其认定、审查和处理一律由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

(四)热烈欢迎社会各界、广大教师和同学,积极举报毕业论文的学术失德行为,并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八、本工作管理办法从2007级本科毕业学生开始实施,其未竟事项由经济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

毕业实习是学生大学学习阶段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之一,通过实习,学生将进一步了解社会,增强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相关专题调研,为写作毕业论文收集有关信息资料,打下基础。

一、实习的目的

1.学生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发现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力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能够使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实习,撰写实习报告,学生可以系统的应用所学过的专业知识来解决企业实际问题。锻炼学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文笔表达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3.教师通过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会发现学校的理论教育与实践环节的脱节问题,不断调整教学体系,改善课程设置,为学生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实习工作的组织与要求

1.采取分散实习的方式,学生自己联络实习单位,按实习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严肃认真地参加和完成实习任务,并注意培养自己的能力。

2.实习期间,每日记录实习日记,并由实习单位开具实习证明,对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价。

3.虚心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请教,遵纪守法,尊重其领导。

4.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生争取参加企业一部分实际工作,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5.实习结束后提交三份实习报告,包括实习单位简介报告,(暑期已经完成);实习单位某具体部门的实际工作报告;实习单位的专题调研报告。每份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6.实习报告结构规范;语言通顺;报告字数符合要求。

三、指导教师的任务

1.帮助学生选定调研题目。

2.指导学生制定调研工作计划,并要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帮助修改实习报告。

4.定期安排辅导答疑,形式不限,可以电话、E-mail 方式沟通,联系,对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

5.关心学生的实习工作,既要教书,又要育人。

6.根据实习报告的质量和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按评分标准,给出评语和考核成绩。

四、学生的任务

1.学生根据毕业实习要求,自主选择毕业实习单位,进行毕业实习。

2. 按要求与指导教师沟通,尊重指导老师的意见,完成毕业实习报告的撰写与上交工作。

五、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

1. 实习报告的写作程序

1)确定实习报告主题

主题宜小宜集中,报告容易撰写。

2)精心选择材料

选择与调查主题有关的材料,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正面与反面材料的结合,一般材料与典型材料的结合,文字材料与数字材料的结合,口头材料与书面材料的结合。

3)布局和拟定提纲

布局就是实习报告的表现形式,提纲的拟定过程就是将调查资料进一步分类、构架的过程。其构架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进逼、环环相扣”。注意提纲的逻辑性,纲目分明,层次分明。

4)撰写报告成文

注意结构合理;文笔规范,具有审美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5)修改报告和补充调查

检查引用资料的合理与正误;检查所用概念、所述观点是否明确;检查全篇报告是否言之有理,持之有据;检查报告的思想基调是否符合调查的目的和时代的要求;通读全篇,检查文字与语言的细微错误。如果发现资料不全面,及时作补充调查,不能用“替代”材料。

2. 实习报告的写作要求

1)叙述事实力求客观;

2)文字通俗简洁;

3)选用数字、图表直观、形象;

4)引证来源可靠,力求准确 。

六、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参加毕业实习的情况、实习计划及记录、实习报告等。

2.考核标准:毕业实习成绩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等五个等级。

优秀:

1)毕业实习活动真实,实习报告观点明确、内容充实、结构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工整。

2)理论联系实际加以综合运用,能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

3)报告中有独立见解,有创新点,在实践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4)全面地完成工作量。

良好:

1)毕业实习活动真实,实习报告观点明确、内容较充实、结构较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工整。

2)能够较好的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3)能够对某一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4)较好地完成工作量。

中等:

1)毕业实习活动真实,实习报告观点明确、内容较充实、结构较规范、语言较流畅、图表较工整。

2)能够基本的运用理论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3)基本完成工作量。

及格:

1)毕业实习活动较真实,实习报告观点较明确、内容较充实、结构较规范、语言较流畅、图表较工整。

2)能够基本的运用理论知识,分析某些实际问题。

3)完成工作量,但工作不够认真。

不及格:

1)未按要求参加毕业实习活动。

2)参加毕业实习活动中,工作不认真负责。

3)未完成工作量。

3.成绩评定办法:毕业实习经评定合格后,给予6学分。未参加毕业实习,未提交实习证明、实习报告或毕业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不允许进入下一阶段的毕业论文工作。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制度

实验教学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教学过程,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实验教学的管理遵循教学管理的共同规律,同时又具有区别一般教学管理的不同特点。为了加强对实验教学的管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程》,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实验中心管理规程》,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实验中心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的目的

实验教学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增强其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科学方法探索新知识的能力。

二、实验教学的任务

1、培养学生的实验能力,主要是:正确选用实验器材和操作常用仪器设备的能力;阅读和选用文献资料的能力;采集和处理数据的能力;观察、分析实验现象,对实验结果作出符合科学结论的能力;正确编写实验报告的能力;综合归纳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以及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能力。

2、通过实验,使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和主要过程,掌握科学实验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在基本技能方面受到训练,并在实验过程中培养初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验证、巩固和加深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第一的优良学风。

4、培养学生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科学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缜密严谨的治学精神以及遵守纪律、勤俭节约的优秀品质。

三、实验教学管理的内容

根据专业的人才培养要求,将培养目标和实验能力的要求分解到式样计划、教学大纲、实验项目及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中去。

(一)实验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是具有法规性的教学管理文件,是编制实验室规划和投资方案、审定实验室设备材料计划的基础,也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和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实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

1、本实验课程的目的和任务:主要阐明本课程实验教学在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2、确定本课程的实验课程的实验项目(包括必做和选做)、学时分配。

3、注明本大纲编写的依据及特色。

(二)实验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实验教学的重要依据。在专业教学计划中,应明确开设实验教学的课程及实验学时。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要列入课程目录;未独立设置的要划定实验学时比例,规定时数。

(三)实验课程教学周历(表)

实验课程教学周历是落实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安排教学进度以及实验教学考查、考试等的具体实施计划,也是教学管理部门对实验教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统计上报实验教学质量的依据。因此,要求凡有实验教学任务的教师,应按实验教学计划的要求编制好学期实验课程教学周历,一式三份,并在每学期放假前一周交一份到学院,经实验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名后,交实验室和教务处各一份,教师留存一份。

实验课程教学周历是开设实验课的依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凡需要开设实验的,都必须向实验室递交实验教学周历。实验室凭学期实验室教学周历开设实验。凡没有计划的,实验室不予开设实验,实验室教学周历一经制定后,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需变更应该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并交教务处备案。

(四)实验教材

实验教学均应编写或选用实验讲义、指示书、操作规范,制作或选用必要的音像资料等。其内容应包括实验基本原理、方法、步骤、主要设备的结构原理及使用方法,重要的

提示及文献资料等,并力求有新意和特色。

四、实验教学过程

实验教学过程分为: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实验课教学及实验报告的编写三部分。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不得任意减少项目,要保护实验开出率并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有条件的应增开选修课程。

(一)实验教学前的准备

1.实验教学文件准备: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实验记录表格以及实验报告等)。

必须齐全,否则不得进行实验教学。

2.实验物资条件准备:开课前,实验教师和技术人员认真做好准备,检查、整理、调试仪器设备,保证供电、供水、供气路和通风畅通。

3.实验教学备课: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熟悉本门课实验教学大纲,开课前通读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的全部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把握各实验内容的内在联系,做好备课笔记,并认真填写实验教学进程表。在预备实验的基础上,写好实验指导书方案,即本实验的重点、难点,主要环节及注意事项。

初次指导的青年教师或实验员,必须试讲、预作,实验室组织有经验的实验教师进行评议,评议合格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承担实验教学任务。评议结果由实验室保存并记录。

4.学生预习:学生在实验前必须按照实验教材的要求进行预习,领会实验的难点,掌握实验的原理、方法及装置,写出预习报告,否则不容许参加实验。

(二)1实验课教学

1.各门实验课的教师第一次实验课时,必须结合本实验的具体要求讲解对学生进行规章制度、安全事项等方面的教育。

2.严格考勤,对无故缺席的学生以旷课论处,对请假缺做实验的学生,须教费另行安排予以补做。

3.实验前,实验教师简明讲解本次实验的原理,方法要求和主要仪器设备的原理,结构及使用方法等。

4.实验中,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独立思考。使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时,指导人员要加强巡视和指导,以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5.实验完毕后,学生必须按规定断电、关水、关气,整流设备,清扫场地,经指导老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6.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教师必须填写当次《实验教学日志》、整理实验记录并签名。

()实验报告的编写

学生要按照教师规定的时间完成实验报告。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认真批改,根据学生在实验课上的表现和完成实验报告的情况,并按成绩评定的有关规定评出成绩.不合格的根据具体情况,重做实验或重写试验报告.如发现弄虚作假、抄袭他人实验结果者,按考试作弊论处。

五、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

严格实验教学的考试考核制度。凡独立设课的实验均应独立考试,单独计分。其它未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根据专业的课程和性质,分为实验必考课程和实验考查课程,并按占课程总学时的一定比例记入课程总分,其最低比例不低于20%,最高不超过50%,不能以实验报告代替考核。实验教师应积极探索有效的考核方式,保证实验教学质量。凡实验课考试不及格者,必须重做。

实验课的成绩应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考查成绩。要能体现学生的实验理论、实验操做、数据处理、分析问题及撰写报告的能力等。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教师职责

一、做好实验室的交换。实验教师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实验室,检查仪器设备完好情况和环境卫生,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完成实验室的交接工作;下课后,应将干净,整洁的实验室交给实验是管理人员。

二、正确使用实验设备。实验教师要熟悉实验仪器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设备。

三、保持实验室良好的环境。实验过程中要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设备,不随意丢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下课时,提醒学生整理实验设备及桌椅。

四、做好礼貌文明的表率。遵守实验室礼仪,为学生做出榜样。

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实验教师需要调课或调实验室,应提前与实验室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按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做好各项实验记录。监督学生填写登记表,认真填写实验记录,仪器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遇到运行故障,应及时反馈给实验室管理人员,切勿擅自处理。

七、加强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实验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实验室技术人员联系。

八、实验教师要遵守学校关于教师职责的其他规定。

经济学院实验室开放实验管理规定

第一条开放实验具体形式分为自选实验项目型、学生参与科研型、学生科技活动型等,采取学生为主、教师指导的实验教学模式。

第二条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在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的科学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做好开放情况的记录。

第四条指导教师负责批改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审阅实验论文等,结合学生实验情况评定开放实验成绩。

第五条  学生进行开放实验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第六条  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提交实验报告等实验结果,未提交实验结果的学生将无法获得开放实验成绩。

第八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开放实验无关的活动如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否则将取消参与开放实验的资格,并取消相关成绩。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安全制度

为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工作人员、学生的人身安全,保障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好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保证,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制度教育,重视安全制度工作。

第二条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包括防止仪器设备、设施损失与人身安全事故等。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实验场所安全维护工作,并接受校院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

第四条实验室内应根据不同的面积和用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实验室工作人员要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消防注意事项张贴明示,保证工作人员在发生火灾时能采取正确的行动。

第五条实验教师和管理人员负责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做好各项设备使用的交接和登记工作。保证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有情况及时上报。

第六条服务器等大型设备应备有火灾警报系统。要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大型仪器的操作与维护安全工作,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好防腐、防暴、防震、防盗工作。

第七条对玩忽职守、违章操作、忽视安全等行为按照《安徽财经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守则

1.学生应遵照实验室礼仪规范,注重实验文明。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

3.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教材,明确实验目的、步骤和方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验。

4.实验开始前必须认真检查实验仪器设备和器材,如发现有损坏、丢失、或不合规定的情况,应办理登记、更换等手续,否则由个人负责。

5.爱护实验仪器设备,节约实验耗材。不准自行使用自带的光盘和移动存储设备,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设置,不准利用计算机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操作,否则,视情节轻重上报学院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6.对违反使用规程,私自拆卸计算机,造成计算机及附件损坏,以及擅自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置。

7.实验完毕后,经实验工作人员检查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及实验记录后,经允许方可离开。

8.实验后要认真完成实验报告,不得抄袭、臆造,对不合要求的实验报告应退回重做。


经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加强经济学院教学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实现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一、教学工作委员会是在学院院长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全院教学工作以及决定有关问题的咨询与工作组织。它以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宗旨。

二、教学工作委员会职责

()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改革方案,拟定有关教学管理制度,并提交学院院务会讨论决定。

()研究分析教学工作运行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讨论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并报学院审定。

()讨论重点学科、专业和课程申报立项和建设工作。

()讨论并上报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立项。

()对教师教学质量、学科及课程建设进行评估。

()对教学研究研究课题进行立项、中期考核和评奖。

()推荐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候选人名单。

()推荐优秀教学奖和优秀教学工作者的候选人名单。

()关心和指导青年教师教学质量的提高。

(十一)处理学院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工作委员会议事规程

()教学工作委员会议事一般应先由秘书准备材料,会前发至各位委员,然后再提交会议讨论。

()需要对某些问题做出决议时,必须有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同时经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四、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如因人事变动,可根据需要适时做出相应调整。






经济学院系主任工作职责

系主任是系级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系主任工作职责》。

一、系主任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高的业务水平,思想作风正派,有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能团结、组织全系同志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二、系主任努力争取成为本学科的带头人。

三、系主任工作职责包括:

()协助院、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

()在学院领导下,参与制定与执行本系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组织编写并负责审定本系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编写并负责检查本系课程的教案和讲稿;督促、检查本系课程教学日历的填写。

()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配合学院搞好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师教学情况总结,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观摩教学,组织教师的考核与鉴定。

()组织建立并负责检查本系有关课程的试卷库,负责组织集中阅卷,建立教学基础档案材料。

()组织教材、习题集等参考资料的选编。

()组织、参加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

()组织落实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教学任务。

()协助院、校完成其它临时工作。

根据系任务和组成人员状况,一般设正副主任各一人。

四、系主任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名,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系主任聘期一般为四年。系主任原则上由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和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

五、系主任每学期工作的教学补助工作量按学校规定标准执行。







经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职责

第一条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根据实验室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和本专业发展方向,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二条  领导实验室各类人员的工作,实施岗位责任制,负责对实验室有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  搞好实验室科学管理,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修和统计工作,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发挥实验室投资效益。

第四条组织和承担本学科科研项目,组织实验课题的开发研究、编制实验指导书和技术管理文件。

第五条积极吸收教学与科研的新成果,更新实验内容,总结经验,改进实验及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第六条在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组织实验室开展对外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

第七条  认真贯彻实施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教学工作是高等院校的中心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管理是确保教学中心地位的重要一环。为加强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工作,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全面提高质量的若干文件》的意见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一、强化质量意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

质量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广大教师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遵守校院关于加强教学工作、严格教学管理的各项规定,努力加强质量至上观念并见之于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人才。

二、继续推行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听课制度

严格执行《安徽财经大学关于实施听课制的暂行规定》和学院关于教师听课制度的具体规定。

三、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1.建立健全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每学期会同教务处,由经济学系组织随机选择各教学班20%的学生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一次,并将评价结果报学院,同时反馈给任课教师本人。每学期期末学院组织全体学生对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并统计分析,评价结论报学院。

2.健全教师教学质量自评制度

每位教师在每学期第十九周,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自评用表),由所在系统计汇总后交学院存档。

3.每学期结束前,要根据学生、同行、专家等做出的评价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位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做出评价结论,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分配、评优、晋职、晋升等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评价制度

在应届毕业生撰写完毕业论文后,学院将认真组织有关人员随机抽取20%的毕业论文进行质量分析、评价,并对本届毕业生论文质量进行评价统计分析,做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试卷质量专家评价制度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组织任课教师会同有关人员,对经济学专业主要基础课试卷进行质量分析、统计,并对本学期试卷质量进行分析总结。

五、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信息调查反馈制度

定期召开教学信息员座谈会,收集、整理教学中的质量信息,及时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领导及教学一线教师进行信息反馈,力争使教学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经济学院教师和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教师听课是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程序,提高教学质量,帮助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的一个重要措施。为了扎实开展听课评课活动,促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时间的要求

1.经济学院所有领导、各系主任以及广大教师每学年都要按要求参加各种形式的听课。

2.院领导每学期听课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全体任课教师应通过互相听课、评课,认真总结教学经验,取人之长被己之短,更新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手段,不断探索课堂教学的新途径,提高教学技能,讲求课堂教学的艺术与特色,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教师同行间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二、听课的具体要求

1.听课的对象是学院全体教师,重点是中青年教师和新进老师。所听课程重点为全校性的公共课和各专业的专业课程。

2.听课时间可随机安排,也可有针对性地跟踪听课;任何教师不得拒绝其他教师或领导听课。

3.听课人员除按教学评价单的要求和教学工作的重点进行评价以外,还应了解如下几方面情况:

1)学生对该教师教学的反映。

2)学生对课程和教学计划的意见。

3)教师、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教师、学生对教辅部门、技术支持、实验室工作中的意见和要求。

4.听课人员每次听课都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单。

5.听课人员将《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单及时交学院教学秘书。同时,教学秘书对《听课记录》和听课评价单中所记载的主要情况和问题进行整理、汇总。

三、听课结果的反馈

1.学院教师相互听课或学院领导听课的结果由各系通过教学研究活动或教学诊断活动等方式对被听课教师进行反馈。

2.院里适时组织各系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研讨,互通情况。

3.听课情况和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挂钩。

四、青年教师听课的若干规定

1、青年教师一般是指第一年毕业分配来我院的教师。

2、青年教师第一学年应当在院系安排指定的指导教师中确定自己听课的老师和课程。指导教师资格为副教授职称及以上。

 3、青年教师在系主任的安排下全程跟听指导老师的相关课程的同时,兼任指导老师助教,协助指导老师完成教学科研任务。

 4、指导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进行教学科研等业务指导工作,并在学期末对其听课和助教工作进行评价。

 5、青年教师无特殊情况不得旷课,并要随堂做好听课记录,以备院系进行考评。考评合格方可独立承担教学工作。

五、其他

1.本制度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济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

为了进一步确立教学工作的核心地位,全面掌握学院教学情况,切实调动教学人员认真从事教学及教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教学人员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意见》。

一、评估对象

在职教学人员(含双肩挑人员)

二、评估指标

(一)学生评估(占总分40%)

以学生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评教以及各专业组织的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为主要依据。

(二)同行相互评估(占总分30%

由各系组织同行专家通过相互听课和学生座谈对每位教师的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打分评估

(二)学院评估(占总分30%)

由学院通过专家听课、学生座谈、查阅记录资料已及提供的各种材料对每位教师的每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估。

三、评估工作的组织与时间安排

(一)评估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二)评估时间为每学期的期中至期末。

四、评估结果的效用

(一)将评估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予以公布。

(二)作为教学人员年度考核、评选优秀教学奖的重要依据。

(三)作为教学人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学生考试管理规定的精神以及《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一、命题和制卷

(一)考试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确定的教学内容为依据。考试必须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智能,注重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核;试题的结构要合理,题目的难易程度要适当。

(二)所有考试课程均需建立有五套以上试卷的试卷库,考查课程应建立有三套以上试卷的试卷库。各套试题彼此间重复面不得超过30%,且不少于五种题型。

(三)试卷必须按要求格式(附后)打印。经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在考试前一个月集中报送教务处。

(四)试卷库应有相应标准答案、评分标准。

(五)试题应有合理的难度、信度、区分度,防止偏题、怪题。

(六)考试课程以保证试卷库始终存在尚未使用的五套试卷为原则补充试卷,考查课程以保证试卷库始终存在尚未使用的三套试卷为原则补充试卷。同时,在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变化情况下,必须及时更新试卷。

(七)试卷统一由教务处印制。考试试卷印制完毕后由学院教学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领回学院集中保存,考试前半小时分发监考教师。考查课试卷由教师本人在考前1天前到教务处领取。

(八)在各个环节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保密,经查证有泄密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考试

(一)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下,积极协助做好每学期期末考试。

(二)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查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本课程的学期最后一次授课时间(2节课),并由教师本人监考。

(三)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考试考场规则》等各项规定,听从监考教师的安排。

(四)每个考场开始后,任课教师必须到场进行查看,及时解决试卷上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监考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监考人员职责》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监考工作。

四、评卷

(一)评卷工作由各专业系组织教师进行。

(二)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承担同一门课程教学且统一安排考试的均应采取集体评卷,实行流水作业。

(三)评卷教师必须做到严格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禁止打“印象分”。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要进行分析和总结,认真填报《安徽财经大学试卷分析表》。

(四)评卷时发现有舞弊等异常情况,必须报系主任和分管院长,根据实际情况,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教务处。

(五)阅卷一律使用红色钢笔、圆珠笔批阅,记分数字必须清楚,不得潦草。

(六)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填报学生成绩。

(七)系主任应当抽查试卷,其份数不得少于试卷总数的20%,并应在抽查试卷上签字。

(八)成绩评定后的学生答卷,由学院统一保存四年以上。

(九)考试结束后,在任课教师以及所在系总结的基础上,对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和总结。

五、重修

按学校重修课程有关规定进行

六、责任

(一)参加考试学生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安徽财经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并构成教学事故的,阅卷教师、任课教师以及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评卷,成绩报送或考试与成绩管理职责并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安徽财经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七、本办法所指考试是指对学生所学习的各门课程每学期的期末考核。












经济学院关于建立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教师业务管理,规范教师业务流程,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同时考虑现代管理的信息化特点,经学院研究,要求学院每位教师必须建立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现就如何建立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作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建立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以文件夹的形式建立,文件夹命名为“某某教师某个年度个人业务档案”,比如,“张小雅2011年度个人业务档案”。

二、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内容

1、教师个人业务基本信息表。本表(学院统一制定)是每位教师某个年度业务基本情况登记表,主要包括:教师个人基本信息、本科教学基本信息、研究生教学基本信息、科学研究基本信息、社会服务基本信息。

2、教师个人业务基本资料。主要包括教学业务基本资料和科研业务基本资料。教学业务基本资料包括所授课程的讲授大纲、教案、教学日历、教学课件(具体模板见附件)等等;科研业务基本资料包括各种表明科研业务的电子资料和相关证明等等。

三、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填写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必须由教师本人根据要求认真填写,分别于本年度的310号和910号之前各填写一次,于本年度1215号之前补充完善填写一次。

四、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提交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每年由教师本人以电子版本的形式向学院提交3次,分别为本年度的310号和910号根据提交学期的业务情况填写后提交,于本年度1215号经对全年业务更新完善后最终提交。

五、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管理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由学院统一管理,每位教师按照规定时间将自己的个人业务档案提交给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再统一建立整个学院教师业务档案库。具体提交的邮箱为朱秀变老师的邮箱(E-mail:cfcmama@163.com)。

六、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使用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作为教师业务管理使用,同时也作为对教师考核和评价,以及学校对学院考核使用。

七、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的要求

教师个人业务电子档案是对教师业务评价的非常重要依据材料。因此,要求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并按时保质给予提交。

八、本规定从201131执行。未竟事项由学院进行解释。










经济学院新任教师试讲制度


试讲是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通过试讲,可以了解教师对教材内容的理解与掌握程度,了解教师的教学方法、组织教学等方面的能力及水平,有利于学院对教师的考察与使用。
一、试讲对象
(一)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新进人员(含调入和接受毕业生);
(二)因故停止上课,申请重新上课者;
(三)拟转入教师岗位的人员;
(四)其他需试讲的人员。
二、试讲组织
(一)新进人员,由学院统一安排试讲,请人事处、教务处相关人员及教研室同行或教师参加听课。
(二)其他需试讲的教师,由各系系安排试讲,系领导、教研室同行或教务处参加听课。
三、试讲要求

()拟进入本校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人员(含调入和接受毕业生)应于试讲前将本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履历、科研、获奖情况)及四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外语或汉语水平证书))等材料交学院审核。经同意后,可安排试讲。

(二)试讲人员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认真备课,并按规定写好教案。试讲内容由各系指定有代表性的章节,其内容不少于一节课,并于试讲之前将教案抄写一份交学院或相应的系。
(三)试讲按课堂教学规范进行。
四、试讲评议
(一)评议前先由试讲人员讲授授课内容,授课时间为30分钟;授课完毕,并要进行答辩,然后由全体听课人员进行评议。
(二)评议可参照以下几点进行衡量:

1、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解透彻;

2、教学内容处理得当,内容安排紧凑,时间分配合理;

3、教学方法运用恰当,理论联系实际,举例生动贴切:
 4
、教学组织得当,概念表述准确,讲课条理清楚;
 5
、语言准确,用普通话讲课,有较好的表达能力,生动形象,有吸引力。

6、教案书写整体,符合教学要求;板书工整,布局合理;
 7
、仪表端庄,衣着整洁,教学态度认真;
 8
、使用多媒体授课,操作熟练。

(三)试讲者不参加评议,但事后由试讲组织者将评议意见转告试讲者;评议情况经汇总后报学院和教务处存档。
(四)试讲最多组织两次,仍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学院教师队伍或不得上课。





经济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培养制度


为使我院青年教师尽快成熟起来,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培养制度。

一、对于新调入我院工作的青年教师,应在具有一定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的指导下,熟悉教学环境、学习教学方法,参加教学活动,为正式独立担任教学工作做准备。

二、新教师应该在相关实验室从事不少于一年的实验教学辅助和管理工作,以便熟悉实验设备和仪器,获取指导实验的知识和经验。

三、新教师在我院一学期后可以担任一门课程的授课任务。

四、新教师首次开课前,应完成相应课程的教案、讲稿的编写工作,并由指导教师审阅。并由院教学委员会组织试讲,以确认其能够保证教学质量。

五、新教师在我院工作一年后可以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在此之前,应通过参加其他教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活动了解相关工作的内容、步骤和要求。

六、青年教师应虚心向老教师请教,积极进行听课、教学辅导、批改作业以及参与导师课题研究。

七、对于未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鼓励其报考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或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对于已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鼓励其报考定向、委培博士研究生。

八、根据学科和专业发展需要,为青年教师创造条件,每学期派12名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专业重点课程进修。












经济学院试卷命题的有关规定


试卷命题工作是教学的核心环节,是体现和反映教学培养目标和考试标准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我院本科各专业教学考试的质量,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命题指导思想与标准

试卷命题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课程标准,体现培养目标,确保试题质量,维护教学水平信誉。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

试卷命题的基本原则:科学、准确、规范、公平。

()考试标准的准确性

1、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不仅要求考试内容范围和认知层次不超纲,而且要求各章节认知层次比例、试题难度比例符合大纲规定。试题的认知层次与考核目标一致,不出偏题、怪题。

2、在题目的数量上应予以很好的控制,保证90%以上的同学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答题。

3、试题既要准确体现标准的要求,又要难易适度,能够反映考生的基本水平。同时,根据教务部门的要求,控制好及格线。

()试卷结构的合理性

在命题设计时,要确保试卷结构的合理性和稳定性,试卷结构主要包括考试内容、认知层次、题型题量和难度分布。

1、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教学大纲的范围,各章节内容分数比例得当,考核内容重点突出,试卷内容一般覆盖80%以上的章节。

2、不同认知层次试题的分值比例合理。

3、题型、题量体现课程的特色。

()试题内容的科学性

1、试题内容和参考答案没有科学性的错误。

2、试题表述简明、完整、得当、规范,在学术上无争议,试卷中无偏题、怪题。

3、概念用语及符号与课程教学大纲及教材一致。

()试题编制的规范性

1、试题编写应该规范,利于学生理解,同时应注意便于批阅。

2、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按教务处规定的规范格式。

三、命题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

()试卷编制人员

1、由系主任分配每门课程的试卷编制负责人。

2、试卷编制负责人对所编制的试卷负全部责任。

3、试卷编制负责人应组织相关教师确定命题内容、确定题型题量、分配命题任务,并审查、校对试卷。

4、按规定格式完成试卷后,出卷人,审核人均应签字,送交教学管理办公室集中上交。

()试卷编制责任

1、任何参与试卷编制工作的人员,均应该保守试卷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试卷内容泄露给不相关的教师和学生及其他人员。

2、违反规定,造成试卷内容泄露的情节属教学事故,学院将按规定予以处分。

四、网络考试

()考试软件

1、由系主任召集相关教师研究确定考试软件的架构、题型,确定考试软件的编制人员,并组织相关教师命题。

2、考试软件的编制人员负责编写网络考试软件的编写、调试和维护,并负责对监考教师进行培训。

()考试内容

1、考试软件相应的考试内容应根据上述命题要求来组织,并由系主任组织教师对内容进行联机审查。

2、系主任组织教师试用考试软件进行模拟,注意检查随机生成的试卷的内容、难度是否正确、合理、公平。

() 考试与评分

1、考试时应该让每一位参考学生在纸质的名单上登记学号、姓名、场次、机号。如果出现机器故障,应有监考教师的文字记录和签名。

2、考试软件的评分应由机器执行,评分结果应随机抽查。评分结果应自动整理成表格。

3、学生考试中生成的答题文件及相关记录应该完整备份,与签名记录,成绩表一并保存、上交。



经济学院教学任务安排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教学任务由系主任负责安排。

二、全校统开的公共基础课由分管院长协调安排。

三、每位教师的教学任务以年度大体平衡为准。

三、每学期每位教师授课门数不得超过3门。

四、专业课程尽量安排小班授课。

五、多班级同时开设的同一课程,需由2名及以上教师讲授。

六、对于新进青年教师第一学期不安排其授课任务,一年内不安排其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任务;各系可安排其从事教学、实验室辅助管理等项工作;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对其教学各个环节进行指导,并经教学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方可安排授课任务。

七、教学任务安排以在岗教师为先,在保证在岗教师工作量饱和的前提下,可给予外出进修教师(包括在读博士)酌情安排一定的授课任务(违背学校报考博士研究生规定的教师除外),但不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和实践环节指导工作。

八、对外出进修教师(包括在读博士)安排授课任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㈠ 本人开学初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㈡ 无特殊情况不准调课;

㈢ 每学期至多安排一个班次的授课任务;

㈣保证参加院系教研活动;

㈤ 保证教学质量。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者,暂停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安排。

十、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将减少或暂停安排相应教学任务。

十一、本年度无科研工作量或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不合格的教师,下一年度将不予安排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本规定解释权归经济学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保障经济学院团总支(以下简称团总支)团学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维护好我院最广大同学的根本利益,使我院学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现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2条 团总支应严格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赋予的权利、义务,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所规定的各项任务,接受校团委和院校党委的直接领导,是经济学院团学工作的先锋队和中坚力量,是传达党团精神、开展各项团学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3条 团总支应领导全院广大同学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围绕校团委和院校党委的中心思想开展工作,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关心全院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并组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团学活动。加强对全院所有学生干部的考核与监督,为推优、评优和学院的各项评比提供公正的材料。


第二章:组织制度、组织成员、机构、职责

第4条 团总支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5条 团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编辑部,社会实践部,监察部,公关部;并辖本科生及研究生24个团支部。

一、书记职责:

1、负责和主持团总支全面工作,带领团总支向稳定,积极的方向发展,制订和确保落实团总支的工作计划以及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2、定期主持召开团总支大会,及时传达院团委和院党总支的指示,精神和安排。听取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汇报;

3、向校团委和院校党委汇报团总支的工作情况以及请示重大问题;

二、副书记职责:

1、配合团总支书记开展工作,做好团总支书记的得力助手,并在得到团总支书记授权的情况下代理执行团总支书记的部分职责;

2、定期检查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情况,并向团总支书记汇报;

3、密切联系各院级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各兄弟院团总支,对团总支各项工作中涉及到以上组织的方面进行协调。密切院学生会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保证我院团学工作的顺利,高效开展。

三、办公室职责:

1、处理团总支基本事务,负责信息的联络与沟通;

2、联系和加强其他各部门,各支部的工作;

3、负责办公和书面材料处理工作。

四、组织部职责:

1、了解各部门,各支部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组织活动提出计划;负责本院团费的收缴,团员关系的转接;组织安排青马班(“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教育;

2、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人才;向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做好争先创优等其他评优的准备工作。

3、配合校党委做好分党委党员发展工作,了解各个党支部组织建设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党内活动;负责本院党委各季度党费的收缴,党员关系的转接;组织安排院党课和校党课教育。

五、宣传部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2、负责团总支的宣传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各项宣传,包括出海报,做宣传横幅等宣传材料。

六、编辑部职责:

1、负责我院团学活动的发布新闻和简报等工作;

2、负责我院各级各部门其他重大活动会议的通讯稿工作。

七、社会实践部职责:

1、负责学院寒暑两长假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每学期的社会调研活动评比工作;

2、配合校团委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

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八、监察部职责:

1、监督敦促团学青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

2、管理负责保管团学青共同拥有的非资金性固定资产,并监督各个部门的使用情况。

九、公关部职责:

1、负责团总支的对外联络工作,包括与其他学院的团学组织以及相关学生团体组织建立联谊等;

2、筹集团总支的活动经费,对每一笔经费均实行财务记账;负责物资采购和物资管理等工作.

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作制度

6条:团总支工作的开展在校团委和院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及全院同学的监督下进行。

一、会议制度:

团总支实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大会。

1、每月的学生干部会由团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团总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必须参加;

2、每学期的团总支全体大会由团总支书记主持召开,团总支全体成员须参加。会议对本学期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学期工作进行规划,各部门,各支部须对本阶段工作进行书面汇报;

3、各有关成员必须按时出席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向上一级请假,凡无故缺席会议或经常因故不参加会议情节严重者予以免除职务并通报批评;

4、团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召开会议时,可指定相关学生干部召开会议。

二、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

1、各部门,各支部必须做好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2、各部门,各支部在组织活动以前必须做好详细的活动策划,经团总支书记批准后方可开展,在活动结束后,须做好活动总结,并向宣传部提供活动的相关资料和素材,向组织部提供积极分子名单。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7条:为规范团总支运作,加强团总支内部人事结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特制订奖惩制度,细则如下:

1、以每一学年为时间单位,考察这一阶段内成员对团总支贡献的大小;

2、团总支所有学生成员均可在奖学金评定时享受一定的加分奖励,加分标准以学生手册为准;

3、每学期评选优秀干部、优秀干事、先进个人若干名;

4、如成员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则不予参选评优:

1)违反例会制度的相关规定;

2)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团总支和本院乃至学院利益造成损害者;

3)学习成绩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

4)生活作风不端正者。


第五章:财务制度

第8条各部门在使用经费前须进行预估,并报请团总支书记批准后方可动用经费;

第9条使用经费后,使用专人须向团总支书记报告使用情况,并提供相关发票证明;

第10条活动中经费使用以节俭为本,不得铺张浪费。


第六章:附则

第11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团总支保留其修改权;

第12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团总支所有;

第13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团总支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院团总支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院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2、结合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院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配合学校和学院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广大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学院有关民主事务的管理,配合学院解决同学学习、生活上的困难,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利,努力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是具有我院正式学籍且承认学生会章程者,不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为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学生会章程的规定,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3、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4、可以要求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5、可以提出退会。

第七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完成学生会委托的任务。

2、维护学生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的意见,做好学生会组织建设工作。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八条学生会入会及退会程序

1、先递交入会申请书,参见面试,各部部长讨论预选人名单,上报主席团,主席团正式任命、接纳、公布。

2、先递交退出申请书,部长一次审阅决定,主席团再次审阅,部长级会议讨论决定,交由团总支主管学生会老师最后审阅决定。

第三章机构设置

第九条(一)决策机构及原则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组成。各部部长对分管主席和副主席负责,主席团成员对学生会负责,学生会主席直接对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党总支及团总支负责。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有决定权。学生会主席团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在涉及机构设置、制度修改、财务结算、活动举办等重大事项决策时,必须由主席团集体决定。在主席团内部,应遵循民主、公正、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十条(二)内部组织活动原则

                  1、部长负责制。由各个部门的部长(主任)对本部门负责,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对各自分管的部门负责,主席对整个学生会负总责。如发生工作失误或突发情况时,必须由各自负责人负责纠正和处理。在本部门活动中部长(主任)必须亲自参与,如果出现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如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及重大事故时,由负责人处理并承担后果。

                  2、分级负责制。各部门成员对各部部长(主任)负责,各部门统一对主席团负责。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不执行学生会任务,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谎报工作者,视其影响大小,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干部职务。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不得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第十四条学生会干部工作表现优秀并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

第五章各部门主要职能

第十五条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学研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生活部、外联部和网络信息部。各部设部长(主任)各一人,副部长(副主任)35人,干事610人。各部部长(主任)在本院公开招聘,经党总支及团总支提名、考核并最终决定,各部副部长(副主任)、干事由部长(主任)提名,报请主席团考核并最终决定。

第十六条 (一)主席:
 1
、 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部长、副部级会议及学生会全体会议;
 2
、 定期向团总支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总支的指导和帮助;
 3
、 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向党总支及团总支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
、 代表学生会向校学生会、团委汇报、请示工作;
 5
、 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
、 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院班级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七条 (二)副主席:
设分管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并完成分管工作。

第十八条 (三)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等11个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能简介如下:

办公室:学生会的日常办公机构,负责通知、传达上级任务安排;负责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拟,资料的建档与整理,各项会议、活动的记录;学生会各项物品的财务记录和管理;协助、督促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等。

学研部:全面落实学校下达的学习任务,协助学生创立良好的学习风气;组织各种科技、学术活动(知识竞赛、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全院学生的学习情况及出勤率统计;协助校学习实践部举办辩论赛等。


外联部:是学生会对外沟通与合作的工作部门,为学院的系列活动以及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提供坚实的后盾。主要负责院学生会的外联事务,加强院学生会与校外企事业单位的联系,组织与校内各院系、社团的联谊活动等。

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举办迎新晚会,协助校文艺部举办各项活动,如“才艺之星”、“十大歌手”、“舞蹈大赛”等。

体育部:以“重在参与,增强体质”为宗旨,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体育比赛,如校运动会、院运动会、各种班级联赛(足球赛、篮球赛等),组织全院同学体育达标测试,组织早锻炼等。

女生部:主要负责男女生之间的交流沟通和女生节活动的开展;负责组织全院女生开展女性特色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反映广大女同学要求,维护女生权益,真正为女生排忧解难。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的职能部门,一个以创新为主题的部门,各项活动开展的先锋部门;主要以宣传板,彩喷以及手绘海报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对学院活动进行宣传,并组织一系列设计、书画大赛,加大学院的影响力。

生活部:负责各类与同学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学院各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对本院各班级宿舍内务进行检查,以营造良好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协助校生活部开展卫生大检查,以及“雅室”评比、“宿舍文化”评比等活动。

网络信息部:负责制作和定期更新学院学生会的网页,定期举办一些与网络信息技术有关的活动,使同学们对网络信息知识有更深的了解,加深了同学们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大学生艺术团:院大学生艺术团下设主持团、舞蹈团、声乐团、器乐团和话剧团五个分团。崭新的大学生艺术团为经济学院的莘莘学子提供着广阔的艺术空间和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同时也为我院储备了一大批优秀的艺术力量。

礼仪队:经济学院下属的礼仪队,由内外兼备的大学生组成,经过对仪态、仪容、形体、表达等方面的综合测试,层层选拔后挑选出。主要负责对内对外各种大小型活动的礼仪接待和颁奖工作

第十九条各部部长(主任)主持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条主席团定期召开部长(主任)会议,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协商。

第二十一条各部定期召开各部门内部会议,进行工作总结、交流和协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学生会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1、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全称: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为学院三大学生组织之一,隶属共青团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总支委员会管辖。协会下设办公室、宣传部、采编部、服务总队、服务中心五个职能部门。

2、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各部部长组成,是院青协的最高权力机构,凡集体活动均须通过理事会会议同意方能进行。

3、每次活动或者大型会议进行之前,组织者须提前三天通知参与成员,提前两天通知采编部,活动海报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宣传部。每次活动需要通知办公室派人跟随。办公室干事在每次活动或会议中负责签到、会议记录,采编部做出通讯,保证做到公平公正,并以此作为评优依据,活动结束后,对活动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提交理事会;各部门例会由各部门分别作会议记录并整理后及时交至办公室。每次活动后对优秀的干事进行表彰,对表现不佳的干事提出批评,以便下次活动更好的开展。

4、会议不得迟到。对迟到,缺勤,请假以及早退者分别作记录;并且每次会议须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求要点明确,全面。

5、青协集体举办的活动宣传部负责海报的绘制与搬运,由单独部门主要承办的活动,海报的绘制由宣传部负责,海报的搬运则有主办部门负责。

6、每次活动干事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向部长请假,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生效,未批准不得缺席;部长,副部因事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向理事长请假,经理事会同意方可生效。

7、所有成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活动,干事每学期请假(包括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其期末综合考核资格,两学期累计请假五次以上者取消其年末综合考核资格;对于屡教不改的,给予批评,劝退处理。在活动中,未按理事会要求出席活动且未请假的学生干部一学年达三次者,取消其部长,副部资格,下发免职文件并全院通告。

8、每次活动学生干部出席情况经理事长审核后交由办公室存档,干事出席情况由各部长审核后交由办公室存档。

9、每学期末根据各干事本学期出勤及活动中表现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并从各部门按照百分比分别选出干事提出书面表彰。

10、干事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将涉及每个月的工作之星的评比。

11、所有部长、副部长、干事的日常表现将涉及期末优秀部门的评比,获得优秀部门的部门,将获得额外两个“工作之星”的名额。

12、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13、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奖励办法(试行)

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的指导工作,提高竞赛水平,扩大我院影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竞赛类别与项目

1.院级学科竞赛:由学院组织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2.校级学科竞赛:由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生竞赛。

3.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或者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学会、团体举办的全省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各地区举办的区域范围的学科竞赛。

4.全国性学科竞赛: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5.国际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二、学科竞赛奖励

1.奖励依据与原则

获奖等级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办法的证书和文件为依据。获得某级奖励的,如果自然进入高一级奖励(不需参赛),按奖金高者计算。

2.对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根据获奖等级,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

奖励额度获奖者及等级

特等奖

(元/项)

一等奖

(元/项)

二等奖

(元/项)

三等奖

(元/项)

备注

参赛学生

院级

300

200

150

100


校级

400

300

200

150


赛区级/省级

800

600

300

200


国家级

2000

800

600

400


国际级

4000

2000

1000

800


指导教师

院级

300

200

150

100


校级

400

300

200

150


赛区级/省级

800

600

300

200


国家级

2000

800

600

400


国际级

4000

2000

1000

800


三、本办法2012年起试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学生英语等级考试目标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和高质量人才,激励学生自觉学习英语和辅导员经常督促指导学生学习英语,提高我院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扩大我院学生在全校和社会中的影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与考核时间

奖励对象为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累计通过率(通过人数与班级人数之比,截止到大四上学期期末)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班和在英语等级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班级和辅导员。

考核时间在大四下学期,学院对奖励对象进行一次性考核和奖励。

二、考核目标及奖励标准

学院对学生班级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实行目标管理,坚持过程强化教育发动与结果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个人。四、六级考试在学校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0400200元。

学生班级。七个学期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达到95%的班级,奖励该班200元,累计通过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20元;班级七个学期英语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达到90%的,学院奖励该班800元,累计通过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50元。

辅导员。所带班级七个学期英语四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达到95%的,奖励200元,累计通过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20元;班级七个学期英语六级考试累计通过率达到90%的,奖励500元,累计通过率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50元。


三、本办法自2012年起试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学生考研目标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培养优良学风和高层次人才,激励学生积极报考研究生和辅导员主动督促指导学生考研,提高我院学生考研录取率,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扩大我院学生在全校和社会中的影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考研录取率(考取研究生人数与班级人数之比)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届本科毕业班和参加研究生、国家公务员考试并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考核目标及奖励标准

学院对学生班级考研实行目标管理,坚持过程强化教育发动与结果考核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学生个人。考入985高校或社科院研究生院的,每人奖300元。

2. 学生班级。考研录取达到20%的班级,奖400元;录取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辅导员50元。

3.辅导员。所带班级考研录取达到20%的,奖400元;录取每超出1个百分点,追加奖励50元。

三、本办法自2012年起试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学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为推进我院学生科研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学生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更多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奖励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在校期间独撰或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并以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署名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奖励种类与奖励标准

1.论文奖

1)硕士生在完成《安徽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所规定的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之外,另发表在《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字数3000字以上)给予一定奖励,奖励标准如下:权威刊物每篇奖励5000元,重点期刊每篇奖励2000元,核心期刊每篇奖励200元。

2)本科生发表在《安徽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上的学术论文参照以上办法给予奖励。核心期刊每篇奖励400元,一般期刊每篇奖励200元。

2.调研(征文)奖

  学院组织的学术征文或专题社会调查,每篇征文或调研报告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调研报告被省、市、县(区)级政府部门采纳应用(需要相关证明),分别奖励1000元、800元、400元。对同一成果获取不同级别奖励者,按其获奖级别中的最高一级计算。

3.项目奖

  获得学校立项并按时结项的大学生或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每项奖励200元,一般项目每项奖励100元。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研究,若项目研究成果获得奖励,根据获奖级别、获奖等级以及学生在项目研究中的作用,酌情给予奖励。

三、本办法自2012年起试行,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学院社会服务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调动全院教职工联系或承担社会服务项目的积极性,扩大社会服务领域,强化社会服务功能,推进社会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促进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全面协调发展,提高我院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类别

1.横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纵向科研项目和学校基金项目以外的,我院教职工及机构(含院所属研究所、系、办),受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委托或合作进行的科研项目。

2.对外社会培训项目。学院对外社会培训项目系指去除内部培训以外的各类培训班、进修班及其他各类不能取得学历的教育形式、教育项目。

二、项目奖励

1.教职工个人以学院名义联系、由学院承担的横向科研项目奖励。项目经费到院基金账户后,教职工个人提取15%作为奖励,学院提取20%作为学院发展基金及管理费,学校提取5%作为管理费;剩余的60%为作为研究开发经费,由承担项目的课题组支配。

2. 教职工个人以学院名义联系、由本人主持的横向科研项目奖励。项目经费到到院基金账户后,学院提取15%作为学院发展基金及管理费,学校提取5%作为管理费;剩余的80%为作为研究开发经费及个人奖励,由承担项目的课题组支配。

3. 教职工个人以学院名义联系、由学院承办的对外社会培训项目奖励。凡一次招生在30人(含30人)以上者,按该班学院实际所得提成收入(学费收入扣除学校及合作单位分成部分余额)的10%给予奖励。

4. 学院对于社会服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除给予以上物资奖励外,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等方面其他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三、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2010111日起施行。









经济学院工作职责

1.按照校党委要求认真组织本院师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师生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加强师德和学生诚信教育,提高师生思想品德水平。

3. 加强学院党总支和所属党支部建设,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养计划,定期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并确保质量。

⒋加强学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内部团结,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廉洁自律工作。

⒌贯彻执行校规校纪,建立健全学院内部规章制度,树立优良教风、学风和管风,维护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6.认真落实和创造性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7.负责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学位点建设、师资培养、教学评估、研究生培养、图书资料室、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规划和计划。

8.审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开课教师的名单,加强教学各过程质量监控督,保证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9.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合理使用,建立学术梯队。

10.定期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学院科研能力,以科研促教学。

11.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工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督促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12.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基地建设,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⒔负责管理好、使用好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学校下拨经费。

14. 支持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根据各自章程开展工作,丰富师生文化、科技和体育等业余生活。







经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实现充分的信息交流,加强学院党政工作的协调、合作,更好地提高学院管理工作效率,特建立学院领导班子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1. 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具体时间在每学期的教学课程安排后确定。

2. 会议程序

1)通报各自工作信息

2)传达与各分管工作有关的上级会议精神、指示;

3)讨论本周重点工作以及具体安排。

除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外,有重大问题及时沟通














经济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徽财经大学校务公开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充分发挥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学院事务、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推行院务公开制度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院务公开,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方针的重要举措,在学院整体工作中,推行院务公开制度,有利于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调动教职工参与学院事务的积极性;有利于科学决策,合理使用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有利于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现象,堵塞管理的漏洞;有利于学院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第三条院务公开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院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要共同实施,共同推进,互相配合。

第四条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准确可靠。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从学院实际出发,院务公开的重点,一是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二是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需要让师生清楚、明白的事项;三是师生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关系到学院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容易引发矛盾、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

(三)群众参与的原则。要广泛发动师生关心、参与、支持、监督院务公开工作,让师生知院情、参院政、议院事,为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献计献策。

(四)责任制原则。对院务公开实行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学院领导对学院院务公开负责,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负责人对本部门院务公开负责。

(五)坚持整改的原则。对院务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级领导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的情况要列为院务公开监督与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发展建设规划、重大决策、重要规章制度的决策过程及执行情况。

(二)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人事制度,包括教师、干部聘任的审核推荐,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审批教师外出攻读学位、课程进修、访问学者的情况等。

(三)学院财务收支情况(包括学校下拨经费的使用情况),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等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学生经费的管理及开支情况。

(四)学院及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奖酬金的分配原则、方案和重大奖励。

(五)评选推荐各类先进的条件及结果。

(六)评审推荐各类科研、教研项目的情况。

(七)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教师质量评估、教师聘期期满考核情况。

(八)实验室建设项目(主要指仪器设备)的申报情况。

(九)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情况。

(十)学生各种评奖及获奖情况。

(十一)奖、助、贷、补(奖学金、勤工助学金、助学贷款、贫困生临时困难补助)项目的落实情况。

(十二)其他师生关心并适宜公开的事项。

第六条院务公开的形式

(一)院务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通报、宣传栏张贴公示、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等,不管哪种形式,都要简便易行、简洁明了,为大多数师生所接受。

(二)上条所列院务公开内容若属于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的,由所在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负责公开,其公开形式由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决定。

第七条院务公开的监督

(一)院务公开要与学院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套实施,充分发挥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上级组织监督、纪委监督、教代会代表监督、院务委员会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等整体监督效能,尤其要强化群众监督。

(二)学院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如学院党政联席会、院务委员会会议、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全体教职工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体学生会议等,及时通报学院的有关情况和重大事项。

(三)各系、实验室、办公室和工会分会要把需本部门教工或学生了解的情况,及时通过书面或召开会议等形式向教职工或学生通报,有些还需要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

(四)为便于检查和总结工作,各有关部门公开的事项都要将资料保存,建立院务公开档案。

(五)学院各部门每学期第二周内要将上学期的院务公开完成情况登记表(附公开的原始材料复印件一份)及当前学期院务公开计划表填好后,交学院办公室汇总上报学校,这既是学院院务工作的依据材料,也是考核各部门是否实施院务公开的重要指标。

(六)学院各部门要不断研究、完善事务公开制度,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我院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深化。

(七)要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支持、认真参与院务公开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本制度若存在与学校有关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学校文件为准。














经济学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管领导做好全院行政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协助主管领导管理好学院的财务工作,负责组织午餐费和各类津贴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三)做好教师的职称评定工作,协助院领导完成对教职工的全面考核、晋升工作。

(四)负责全院参考书及报刊的征订及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学院资料室的各项工作。

(七)具体负责各项接待工作。

(八)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建立、保管本院学生的学籍档案;协助办理学生休学、停学、复学、退学、转学等各种手续,并及时记载学籍变动情况;协助办理学生的报到、注册手续。

(二)根据教学计划编报审核本院学生教学安排;具体办理本院教师的调课、停课,并统一到学校教学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向院领导及校教学管理部门反映。

(三)负责学院的各项考试安排和学生的成绩管理。

(四)负责落实本院教材的预订的计划,并及时反馈教师和学生对使用教材的有关信息。

(五)负责本院学生的选课工作和本院辅修的管理工作。

(六)及时做好毕业生的成绩核查工作,编报毕(结)业和授予学位的学生名单,负责本院学生的毕业(结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工作,协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在学院党总支和院行政和领导下,制订每学期学院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配合院学生党支部认真做好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会同院团总支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指导院团总支、院学生会和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各项活动,并指导团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指导、检查、督促学院辅导员工作,为辅导员提供业务上的指导和工作上的便利。

(五)负责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奖惩处理、助贷学金发放的具体事务工作,会同辅导员及时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工作。

(六)负责毕业生的毕业分配和就业指导的具体工作。

(七)以学院名义对学生纪律、寝室卫生等实施不定期检查。

(八)起草涉及学院学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负责反映学院学生情况的对内对外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九)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

(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学院系级工作条例

教学系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基层单位,它是按照承担一门或几门性质相近课程而设置的从事教学、科研的教学集体,它担负着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对加强教学管理,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为规范专业系开展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经济学院系级工作条例”。

总则:

一、专业系要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全系教师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教师思想理论水平,遵循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提高专业系学术水平,积极创建优秀。

二、专业系的工作内容包括: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学生学习指导,实习指导,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课程建设等。

三、专业系应加强各种教学文件管理工作,重视各种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包括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书、种类实习大纲、课程总结、教学法总结及本系人员编写的出版教材,自编教材(讲义)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四、专业系的全体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认真,作风严谨。对学生严格要求并耐心教育,为培养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及不断进取精神的合格人才尽现尽力。

五、专业系应积极酿造学术竞争气氛,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开展民主讲座加强教师团结,提高教研室的工作水平,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

1.专业系应全面而合理地安排每位教师的工作,以保障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专业系每学期要有重点地组织一至二门课程开展观摩教学,并于观摩教学后及时认真地组织好评议,带动全系把好课堂讲授质量关。

3.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系主任每学期初应对本室教师所开设课程和教学大纲、讲稿进行全面检查对于本系所开课程的备课、课堂讲授、作业批改、实习实验等对照大纲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总结,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组织好考试和考查的命题和评阅工作。

5.组织教师提供学生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写作,开展毕业论文评阅和答辩工作。

教学法研究

第一条教学法研究是专业系经常性的工作,在教研活动时间要安排学习有关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研究教学计划,讨论编写教学大纲与教材,审议备课中的问题组织观摩教学,审查考题与评分,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举行新知识评价活动或学术交流,讨论教学法论文等内容。

第二条在完成教学任务及保证教学大纲要求的前提下,提倡教师开展不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探讨与实践,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学实践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法研究论文。制定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制度,积极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

第三条每学期的教学法研究内容应在前一学期末经全系人员讨论确定,每项内容都要确定负责人,注重质量,保证实效。

第四条专业系鼓励教师在各个教学环节勇于探索,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凡在教学改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均可作为评选优秀教学奖的依据。

师资队伍建设

第一条专业系应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重视师德和教风建设,形成讲贡献、讲学习、讲团结和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氛围。

第二条专业系应根据校、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本系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既有长期的设想,又有年度的实施计划,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和改善教研教师队伍的年龄、职称、学历和知识能力结构,使之逐步优化。

第三条专业系要积极创造条件,使每位教师实现一专多能,既善教学,又善科研,以适应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专业系要重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第四条专业系要做好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过教学关和科研关,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可采用以老带新,新老结合等办法,帮助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的实践中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能力。

课程建设

一、课程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性工作,专业系应作出课程建设规划,按院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做好本系各课程的建设工作。

二、主要课程配备主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3人,以保证新老教师的交替和衔接,稳定课程的教学质量,至少可以主讲3门以上课程。

教材建设

一、教材建设是高等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对于提高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专业系应根据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制定编写计划,并做好落实工作,教材编写人员要考虑老中表三结合,使青年教师通过编写教材提高业务水平。

二、鼓励教师著书立说,特别是老教师应把多年教学经验,科研成果总结出版,学术水平高、有较深造诣的老教授可配备助手帮助整理出版,

三、专业系对所开课程使用的教材要进行认真的讲座和研究。应尽量使用推荐教材和新版教材,鼓励使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九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近三年内公开出版的教材。

四、对于暂无公开的课程,专业系应当组织力量编写出高质量的讲义,以满足教学的需要,但也要避免同一门课程使用不同讲义。

教学基础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一、专业系应组织建立教学文件、教学资料档案。

二、专业系负责建立的教学基础档案材料有:开课专业的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实验指导书,学生典型的实验报告,实验大纲,学生典型的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指导书,学生的课程设计资料,毕业论文任务书,学生毕业论文资料,考试试卷及其分析,教学检查和分析,本系教师编写或参编的教材、讲义、本系发表的各种论文目录,本系教师获奖证书复印件,专业系会议记录,专业系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等。

三、专业系应协助校、院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经济学院资料室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学院资料室存放有当年现期中外文期刊,检索性工具刊及中外文工具书;书库存放过期期刊(200余种,约3000册)及中外文图书。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本室图书资料资源,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一、主要开放对象:1、本院教职工;2、硕士研究生;3、高年级本科学生。

二、开放时间:每周5天(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另,周三、周五下午不对外开放;寒暑假安排另行通知。

三、进入资料室前请先登记,学生出示有效证件,书包不能带入。

四、保持室内安静和环境卫生,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吸烟,禁止吃零食。

五、任何图书资料都有固定的摆放位置,不得随意挪动,阅后放回原处,未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带出资料室,一经发现给予 5 倍罚款。

六、要爱护书刊,不得撕页、批点、勾画或污损,若发现,按其书单价赔偿,所损图书归本室所有。

七、工具书、孤本图书及最新一期期刊不得外借。

八、借阅图书限时定量:教师职工借阅图书不得超过20 册,期限3个月,期刊不得超过5本,期限2 个星期;研究生借图书不得超过 5 册,期限1个月,期刊不得超过5本,期限1个星期。

九、书刊只能续借一次,逾期不还者,按超过期限的每天 0.30 元罚款。如有丢失按书刊单价的2倍赔偿。

十、调离本院人员及学生毕业前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并取得本资料室证明方可办理调动、离校手续。

十一、对与时事政治不相符合、已无保存价值、违禁书刊资料,要及时清理,登记造册,经学校审查同意,予以销毁报废。

十二、管理人员变动,要严格清点接交。

十三、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严格按本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未经批准将自己管理的书刊私自借给亲友或校外人员,校外人员借阅图书期刊须经院长批准,借阅时间一律不超过一周。

十四、学校图书资料要专人管理,专室存放,分类排架入柜,保持室内整洁和适当温湿度,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蛀。

十五、对高年级学生在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撰写及文献检索课程实习期间借阅的规定:

学生凭学生证进入资料室查阅专业书刊,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凭学生证可借阅书刊一册,期限2天,如有丢失或损坏,给予罚款或赔偿(见第五、六、九条)。

教育实习用书,由指导教师及班级干部统一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如有丢失,按每本书单价加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