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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3-03-30 浏览次数: 3170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工作。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进行。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复试形式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3年我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一志愿考生到校现场复试的方式,一志愿考生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成绩40%;

2)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40%;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0%

2.调剂考生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面试考核,占复试成绩80%;

2)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20%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4208:30-11:30

资格审查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二号行政楼二楼206室。

(二)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学院指定专人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收取相应材料复印件,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提供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有: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手写签名。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认证。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政审意见表(见学校研招网下载中心)。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须提供在职就业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一志愿考生复试

1.考生报到。

42日上午8:30-11:30,报考我院区域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五个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到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二号行政楼二楼206室报到,提交复试资格审查资料,没有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笔试。

42日下午,考生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复试笔试。

3.复试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专业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理论经济学

43上午09:00-09:40

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二号行政楼二楼201

国民经济学

43日上午10:00-11:00

区域经济学

43下午13:30-18:00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生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和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

3)实名打分。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不得有交流,更不得有一些引导的语言。

4)面试要求。

 ①面试专家小组的全体导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导师注意事项》规定。

 ②面试专家小组的全体导师在规定的时间集合,将通讯工具上交督查小组保管,并在督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面试。

 ③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④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各专业面试前1个小时到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二号行政楼二楼206室签到并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在领取抽签号的同时将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凭抽签号领回手机。

(二)调剂考生复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视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而定。教育部调剂系统拟于46日开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二)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三)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并列,位列最后几名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依次录取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并列,则依次录取初试公共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总分和初试公共课成绩均并列,则依次录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得分高的考生。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

4.已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

5.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

6.复试时有违规行为。

(五)录取公示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其他

(一)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违规违法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二)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

七、复试监督与申诉

院督查小组电话:0552-3179778

院督查小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二号行政楼二楼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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