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研究机构:
根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招标公告》,为扎实做好我校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二、投标对象
主要包括全省范围内的高等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等科研院所和实际工作部门的社科研究人员。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项目类型
本次专项课题设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种类型,具体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另行确定。
四、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资源和科研实力。
2. 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 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省社科规划项目各项管理规定。
2. 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投标者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 政治过硬、学风优良,近5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纪录。
5. 近3年内被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近5年内被撤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投标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投标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专项课题投标作如下限定:
1. 投标者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申报。
2. 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申报课题,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在研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2年12月20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请此次专项课题)。
4. 投标者不能以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省社科联省创新发展课题等。
5. 立项后凡以省社科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项目成果或挂其他项目批准号。
六、投标课题要求
1. 本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为研究方向和范围(附后),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针对性,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
2. 投标者要紧紧围绕重点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性思考,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必须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3. 课题完成时限为1年,不得延期,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4.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年12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不加附件。
5. 课题结项时需同时提交如下成果:
⑴ 最终成果:1篇3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和1篇3000字左右的成果要报。
⑵重点项目还须提供中期成果:以“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发表1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日报》《江淮》杂志发表2篇理论文章;或在《安徽智库建言》刊发1篇资政报告。
七、投标工作安排
1. 项目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117.68.9.179:8081/)进行投标。投标者可在系统首页下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投标书》和《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论证活页》,登录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通过后,根据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操作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
2. 投标者要如实填写《投标书》和《论证活页》,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如果中标,一律撤项,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
3. 投标责任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4. 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投标书》和《论证活页》各5份,《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申报者于2023年1月27日22点前完成系统申报材料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1日17点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
附件:
附件1.专项课题招标选题.doc
附件2.安徽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投标书.doc
附件3.专项课题论证活页(2022年).doc
附件4.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科研处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