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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3-28 浏览次数: 742


为进一步强化科教协同育人,建立健全科教融合、相互促进的协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调动本科生参与教师科研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本科生学术水平,培养创新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依据

1.我院本科生

2.评选依据为按照年度内的科研论文积分从高到低选取。

二、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

1.评选奖项:科研标兵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

2.对获得科研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一等奖奖励10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3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3.学习态度积极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科研表现突出,具有CN号的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含增刊、特刊),作者第一单位为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四、计分办法

成果级别

A+/A级 期刊

B

期刊

C

期刊

D

期刊

本科学院学报

其他

期刊

积分

100/

60/

40/

25/

15/

10/

注:期刊目录分类参照论文发表年份科研处公布的校定期刊目录执行。

1.独撰论文,作者获得总分值的100%

2.合著论文,第一作者获得总分值的100%,第二作者获得总分值的30%,第三作者获得总分值的20%。其中,与本院教师合著的论文,本院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视同为第一作者获得总分值的100%,学生第三、四作者视同为第二、三作者分别获得总分值的30%20%

五、评选时间和程序

1.每年组织一次评选,评选时间为每年1月上旬;

2.参评成果为上一年本科生的科研论文成果;

3.采取“个人申报、学院审核、教授委员会评定”的评选方式,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4.材料报送:

1)《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标兵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论文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

3)《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标兵申请汇总表》电子版。

六、附则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22328

附件1.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标兵申请表.docx

附件2.经济学院本科生科研标兵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