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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含研究生支教团)
发布时间: 2021-09-10 浏览次数: 1766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安徽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领导小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夏光兰                

成  员:张长全  李 强  任志安  周泽炯  汪增洋  

 汪   周毅玮     陈思宇  汪 

(二)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

组  长:周宗超                

成  员:黄敦平  蒋世民     王中原

(三)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李 刚  

成  员:张长全  李 强  汤新云  刘 健     

舒文亮(材料初审)  王瀚洋(材料初审)

宁倩倩(材料初审)

二、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院2022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二)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本科前三年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所有学生前30%,成绩计算依据为原始成绩,补考重修成绩不予计算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一定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推荐名额及其分配

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拟推荐名额为15人,根据经济学专业和国民经济管理专业2022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所占比例进行分配,经济学专业拟推荐名额为13人,国民经济管理专业为2人。

四、推荐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自愿申请推免研究生。申请者需按照要求填写统一的申请表见经济学院遴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附件三,并到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报名和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表。

2.思想政治表现、科研及获奖情况。

3.学英语成绩报告单、获奖证书及科研成果原件和复印件。

4.学院提供的“本科前三年基本情况一览表”,内容包括:前六个学期各门课程成绩、考试课总评成绩及所在专业名次。

5.级推荐意见。

(二)学院审核和推荐

1.学院审核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推免资格。

2.学院推荐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和测评成绩进行审核,在单位网页上公示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公示期为3天。

3.成绩计算

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由考试课总评成绩、获奖情况、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六个学期必修考试课总评成绩占70%,获奖情况占15%,科研与创新能力占15%。标准分值计算公式为:

标准分值=(总分值÷最高分值)×100

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评分细则、获奖成绩评分细则分别见经济学院遴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修订)件一、附件二。科研与创新能力成绩总分上限不超过15分,获奖成绩总分上限不超过15分。

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911日前宣传动员。制定《经济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含研究生支教团),在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

2.913日下午5点前。个人申请。拟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按照要求进行个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未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所有推免材料须一次性交齐,学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材料。913日下午5点后,材料初审人员向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汇报学生报名情况。

3.914日。材料审核。由学院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材料初审人员对每位申请学生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项目、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和资格审查。

4.915日。答辩。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内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对学生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5.915日。遴选推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和测评成绩进行审核,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的推免生名单(含姓名、专业、综合测评成绩等)

6.916日。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分别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校团委

7.916日-918日。学院公示。学院将推免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进行3天的公示。

8.925日前学院将所有本院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和推荐免试过程中的相关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六、其他说明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2.公示期间,如推荐人选被取消或自愿放弃推免资格,依序由本学院候补人选递补。

3.如学院制定的相关制度与学校文件不一致时,以当年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七、咨询申诉

如对推免过程有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及团学办公室;如对推免过程、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推免遴选督查小组反映,由学院推免遴选督查小组进行核实并反馈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学院推免生遴选督查小组0552-3169008

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0552-3179133

学院团学办公室0552-3179772

 

 

                                                        经济学院

                          2021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