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校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0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皖教秘高〔2020〕155 号)(附件 1),我校一流本科人才示范引领基地等 248 个质量工程项目(附件 3)、1016个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 4)获准立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经费资助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线上教学优秀课堂和线上教学教学成果奖等认定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建设。项目建设经费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项目管理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依据《安徽高等学校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8〕5 号)进行。每年12月底前,在对我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向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中期建设成效特别显著的校级项目,经学校申请和专家评估,可滚动进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三、材料提交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获准立项的本科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名师、教坛新秀、课程思政教学名师、线上教学名师、线上教学新秀、线上教学优秀课堂和线上教学教学成果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认定项目除外)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见附件 2),经学院(部)审核后,务必于2021 年 1 月 11 日之前将纸质版一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jwczlk2017@163.com(要求提交 word 版任务书,并且按照“项目类型-负责人名称-项目名称”进行规范命名,按学院(部)汇总后发送邮箱)。
2.质量科将任务书统一盖章后返还各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之前上传至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登录安徽省高教处网页,在左侧导航栏点击进入质量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或者输入网址:http://202.38.95.115/QRMIS )。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项目立项时间为 2020 年 12月 20 日。
附件:(教学质量工程立项)附件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