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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30 浏览次数: 6518

经济学院2026年度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人才条件

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业务条件。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学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二、人才待遇

优秀博士实行协议制聘用。根据用人单位考核结果,分为AB两类岗位聘用,聘期均为3年,其中,A岗年薪60万元,B岗年薪40万元。
    同时学校积极响应蚌埠市有关政策,并结合相关文件规定,全力为优秀博士解决后顾之忧,为其子女入学提供有力支持,助力博士人才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

    三、岗位需求

二级单位

岗位名称

学科专业要求

招聘

学历学位

年龄

联系人

人数

经济学院

专任教师

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统计学

1

博士
研究生

一般不超过38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一人一议

蒋世民
0552-3179771
jwczlk2018@163.com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电子邮件至用人单位邮箱,并同时抄送人事处招聘专用邮箱:acrscs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学院+毕业院校+应聘者姓名”,例:“经济学院+XX大学+王**”。

    (二)资格初审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并预约参加考核人员。

    (三)考试考核

    本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考核采取学术评价、试讲的方式进行。学术评价由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科研成果进行评价,重点从研究方向、研究成果、成果创新性、专业基础和背景、科研水平和能力等方面进行学术评价打分;试讲主要是对应聘人员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考察,应聘人员自选题目或者按照规定题目进行试讲,试讲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公告发布至少十个工作日后,学院可根据报名情况,成立由7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的考官组不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现场试讲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简历(包括自本科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近年来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学校审批后在学校官网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博士学校签订协议制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协议期限包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履行协议;不合格的,依法终止协议。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1171

本《公告》由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552-3175976

    E-mail:acrscsz@163.com

    招聘网站:http://rsc.aufe.edu.cn/

    通讯地址: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邮编:23303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