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切实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依据《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的要求,特制定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决定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成文
成员:任志安,张会恒,李刚,廖信林,李勇刚
秘书:冯丽
(二)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长:王支华
成员:邹荣桂、张大洋,朱秀变
二、复试专业
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区域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专业。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主要是测试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的情况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测试考生的外国语水平。
(一)英语听力
英语听力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笔试的形式,时间为30分钟,满分30分,占复试总成绩30%,具体安排请关注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及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均为2个小时,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40%,具体安排请关注校研究生招生网。
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公布的复试内容。
(三)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督查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由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区域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二级学科学位点分别负责组织实施,采用抽题的形式回答问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1.考生报到。请考生于各专业面试前1个小时到学校2号行政楼2楼206室报到,没有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工作人员核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签名并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
2.面试分组。面试按报考专业进行分组,共分为三个面试小组,分别为理论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和国民经济学面试专家小组,面试专家小组由各学位点负责组织,设组长1名,由本专业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3-7名,分别由各专业硕士生导师担任。
3. 面试时间和地点。经济学院各专业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学院 | 面试专业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经济学院 | 理论经济学 | 3月31日下午14:00-16:30 |
龙湖东校区2号行政楼2楼201经济学院资料室。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
国民经济学 | 3月31日下午17:00-18:30 |
区域经济学 | 3月31日上午8:30-11:00 |
4.面试内容。综合面试的内容主要包含专业涵盖的热点问题解析、经济问题的分析能力、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其综合素质等,考生需要通过抽签的方式和现场回答的形式进行。
5.实名打分。面试专家小组的导师根据考生的表现独立打分,秘书当场收取打分表,汇总成绩后面试专家小组组长和成员均应在汇总表上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立即上报校研究生处。
6.面试要求
(1)面试专家小组的全体导师必须严格遵守《安徽财经大学2016年研究生复试纪律》规定。
(2)面试专家小组的全体导师在规定的时间集合,将通讯工具上交督查小组保管,并在督查小组的监督下进行面试。
(3)面试工作小组秘书及相应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4)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抽签号的同时将通讯工具上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面试结束后凭抽签号领回手机。
7.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日在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具体网址为:http://jjxy.aufe.edu.cn/。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由英语笔试成绩(占3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40%)、综合面试成绩(占30%)三者加权平均得出,满分100分。
五、录取原则
(一)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一志愿上线考生超过专业计划人数的,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一志愿上线考生未达到专业计划人数的,直接确定为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的二门课程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拟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加权分超过60(含60)分,依据专业调剂指标,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加权的总成绩排序,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加权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也不可调剂到校内其他专业。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初试科目为396经济类联考的考生,加试数学成绩低于68分(满分150分),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例如:某专业录取名额为5名,通过计算,录取成绩排名第5名的共有两名同学,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这两名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则两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四)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六、复试录取监督、申诉渠道
院督查小组电话:0552-3179778
院督查小组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962号安徽财经大学2号行政楼2楼210室。
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6年3月24日